合兴股份:控股股东获准发行不超3亿元可交换债券
财中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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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合兴股份(605005)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有限公司获上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根据无异议函,合兴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国泰海通(601211/02611)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合兴集团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合兴集团、实际控制人陈文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2%。
2026年中期,合兴股份实现收入8.67亿元,归母净利润8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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