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国际商报)

日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召集有关经济体高级官员,在经合组织(OECD)巴黎会场举行会议,并推动形成一份针对所谓“结构性产能和生产过剩”问题的部长级联合声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5日再次阐明立场:中方已多次阐明有关立场,中方反对个别国家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以所谓“产能过剩”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如果有关经济体以此为借口,采取损害中方利益的措施,中方将作出坚决且必要回应。

商务部的回应言简意赅,也点出了问题的关键:所谓“产能过剩”,究竟是一个客观的经济概念,还是正在被一些国家改造成对华施压的政策工具?要看清这份声明背后的逻辑,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追问。

谁有资格定义“过剩”?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产能过剩通常是指生产能力在一定时期内超过有效市场需求。但“需求”并不是静止不变的,尤其是在能源转型、交通电动化和数字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判断是否“过剩”,不能只看某一时点的产量、出口量或市场份额,还要看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消费升级以及未来需求增长。

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光伏产品为例,全球能源转型仍处于扩张阶段,许多国家的清洁能源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较大缺口。国际能源署等机构的预测也表明,未来几年全球对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储能产品仍将保持增长。既然全球需求远未饱和,简单把能够满足全球绿色转型需要的供给概括为“结构性产能过剩”,显然过于武断。

更值得警惕的是,“过剩”一词正在被个别经济体有意脱离具体市场、行业和周期环境,将其变成一个笼统的政治标签。只要某一国的产业竞争力上升、产品价格具有优势,就有人试图先贴上“过剩”的标签,再据此推动限制、审查和排斥。这样一来,原本应当通过市场和规则解决的问题,就被转化为地缘政治问题。

究竟是多边协调,还是竞争性抱团?

从参与方构成看,这份声明涉及美国、欧盟及多个与中国存在产业竞争或安全合作关系的经济体。把立场相近的经济体组织起来,可以制造声势,却不能自动形成真正的多边共识。多边主义的基础应当是规则平等、利益平衡和标准一致,而不是以“集体行动”之名,为单方面的产业保护提供外衣。

更重要的是,参与方自身也并非没有需要解释的地方。德国汽车企业对中国市场具有重要依赖,韩国半导体产业与中国市场联系紧密,澳大利亚的铁矿石出口同样深受中国需求影响。对这些经济体而言,是否愿意为了配合华盛顿的政策叙事,牺牲自身长期经贸利益,仍然是一个现实问题。

如果一边强调“市场规则”,一边又以政治压力推动产业链排他化,那么所谓“多边合作”就很容易滑向“选择性协调”;如果一边要求他国开放市场,一边又对本国产业设置补贴、壁垒和审查,那么所谓“公平竞争”也难免失去说服力。

这方面的双重标准并不难观察到。美国和欧盟长期在农业等领域提供大规模支持,日本也长期采取较强的农业保护政策。具体补贴规模因统计口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相关政策本身并不隐蔽。问题在于,这些经济体在支持本国产业时,往往强调国家安全、就业和产业韧性;当中国产业凭借技术进步、完整供应链和规模效应获得竞争优势时,“产能过剩”却突然成为一把随时可以拿出来的尺子。这不是严谨的经济分析,而是标准的选择性适用。

被“点名”的行业,真的“过剩”吗?

前述声明重点提及汽车及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化工、基础半导体和太阳能光伏等领域。这些行业既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全球产业竞争最为集中的领域。

中国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光伏等产业上的优势,并非凭空出现,更不是简单依靠行政推动形成的。它来自持续的研发投入、较完整的产业链、较大规模的应用市场、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制造效率的不断提升。把这些因素带来的成本优势和产品普及,简单归结为“产能过剩”,既忽视了技术创新的作用,也忽视了全球消费者对更高性价比产品的现实需求。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相关行业不存在阶段性供需失衡、重复建设或低水平竞争。任何产业在快速扩张过程中,都可能出现结构调整和企业分化。真正负责任的做法,应当是区分高端与低端、创新产能与落后产能、短期波动与长期趋势,依据透明数据和统一标准进行判断,而不是把整个产业一概贴上“过剩”标签。

历史也提供了值得汲取的经验。20世纪80年代,美国曾以贸易失衡、产业竞争和市场秩序等理由,对日本汽车和半导体产业施加限制。需要指出的是,《广场协议》主要涉及汇率协调,不能简单等同于产业“产能限制”;但此后的贸易摩擦表明,以政治和行政手段压制竞争对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业竞争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全球供应链分化,推高企业和消费者成本。因此,当下最需要避免的,恰是把正常的产业竞争包装成“结构性威胁”,再以此为由设置新的贸易壁垒。

中方的“必要回应”,绝非空话

商务部发言人已多次阐明中方立场,并指出,看待产能问题应当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不能因为担忧自身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就把经贸问题政治化。

“必要回应”四个字,并不是空洞的威慑。中国拥有对外贸易法、反外国制裁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工具,也有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救济调查和对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的制度空间。但是否以及如何使用这些工具,应当以事实、规则和实际损害为依据。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分歧,这既是负责任的态度,也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与此同时,任何以“产能过剩”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并损害中方正当权益的做法,都不应被视为可以接受的规则。

结语:别把经济问题变成政治标签

规则的公信力,取决于能否被一视同仁地适用。一个标准如果只在竞争对手取得优势时才被提出,在本国产业获得补贴和保护时便被暂时搁置,那么它就很难被视作客观标准,更像是一种选择性使用的政策工具。

中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完整产业链和持续增长的创新能力。外部压力或许会增加企业面对的不确定性,但难以替代市场规律,也无法从根本上阻止产业升级。同时,中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提升政策透明度,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以更充分的数据、更清晰的规则和更稳定的预期回应外部质疑。

“产能过剩”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套用的筐,更不应成为排斥竞争、重建壁垒的借口。真正有意义的讨论,应当回到需求、效率、创新和规则本身。谁提出标准,谁就应接受同一标准的检验;谁主张公平竞争,谁就应首先做到规则一致。否则,无论声明的参与方有多少,最终都难以掩盖其将经贸问题政治化的本质。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