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潘先生反映,在一家饭店吃了份62元的麻辣香锅,在碗里发现了一根铜丝。他要求商家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赔偿他1000元,店家愿意赔偿,但拒绝赔1000。

商家表示,他们是在标准环境下出餐,不清楚铜丝来源,已给顾客免单,赔偿事宜还在协商。10月15日,花都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潘先生已提交投诉,有关市监所正在处理,结果尚未反馈。

律师表示,潘先生引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作为维权依据,有权提出赔偿1000元诉求,但还需提供证据。商家不能仅凭“标准环境出餐、不清楚铜丝来源”免责,实践中类似情形有三种:免单且赔1000元;赔偿数额由法院认定;不用赔偿。

顾客称就餐发现铜丝,要求赔偿1000元与商家发生纠纷

10月13日,广州的潘先生发帖反映,一天前,他在当地一家饭店花62元点了一份麻辣香锅,就餐时在碗里发现了一根铜丝,告知服务员后,对方给他免单,他要求店方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店方却只愿赔餐费3倍的180多元,他已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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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潘先生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当时菜是蔫的,吃着吃着,发现那个铜丝竖起来,虽然没影响,但商家居然说,不算食品安全。”目前商家依然表示只能赔3倍餐费,让他去投诉,自己已投诉和报警。

随后,该饭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标准环境下出餐的,不清楚铜丝来源,“我们厨房不使用铜丝,不会出现铜丝,但不包括可能有意外情况。”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人反映吃出异物,他们一般会道歉、免单,尽量满足客人的诉求。此事发生后,他们给潘先生免了单,但就赔偿事宜,双方并未达成一致。花都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潘先生提交投诉后,辖区市监所正在处理,结果尚未反馈。

律师:实践中类似赔付有三种情形

此事中,潘先生维权引用的法条是否恰当,他有权要求商家赔1000元吗?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潘先生引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可以作为其维权的法律依据,有权提出1000元的诉求,但不等于必然能拿到10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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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姚志斗表示,如果潘先生提交的材料真实,能证明案涉食品中混入铜丝这一非食品原料,被误食会危害消费者健康,那么案涉食品可能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该条惩罚性赔偿需要满足经营者“明知”这一要件,并且消费者要提供证据。

此事中,商家称在标准环境下出餐,不确定铜丝来源,赔偿事宜正在协商。这种情况下,商家需要赔付吗?赔付金额怎么确定?有无法律规定?姚志斗表示,我国法律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商家不能仅凭“标准环境出餐、不清楚铜丝来源”免责。

姚志斗表示,实践中类似情况赔付金额一般分三种情形:①若商家无法举证异物是脱离其管控后混入,应退还餐费+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②若异物进入环节确实存疑,部分法院可不适用千元惩罚赔偿,判令退款并酌情补偿,数额法院认定;③只有商家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异物并非出餐时自带,才可能免除食安惩罚性责任。商家单方提出的“餐费3倍赔偿”属于和解方案,是消保法针对欺诈的规则,不能强制替代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

外出就餐吃出异物,顾客可主张10倍赔偿

官方资料显示,各地多个法院曾发布普法文章表示,外出就餐吃出异物,顾客可主张10倍赔偿。如今年3月,南阳一消费者在一份12.31元的外卖螺蛳粉里发现一根头发,起诉店家赔偿1000元。餐饮店以证据单方提供、无法排除事后混入为由,拒绝赔偿。最终,结合消费金额、商家过错程度,法院依法判令餐饮店支付赔偿123.10元(餐费十倍)。又如2022年,许昌一消费者在一饭店吃饭吃出苍蝇,调解未果起诉,法院对原告的损失按就餐费用68元的10倍680元予以支持。

“餐饮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的食品出现异物,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用餐感受和身体健康,应当支付消费者合理赔偿。”上述一普法文章表示,只要具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之一,造成了消费者人身损害自然难辞其咎,即使没有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消费者也有权索要10倍的赔偿金。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於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