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交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一笔增资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刘博予以公开谴责,原因是标的公司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三年业绩大幅未达承诺后,刘博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该处分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回溯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2023年9月新时空科技披露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刘博控制的捷安泊增资6885万元,获取其51%股权,交易完成后捷安泊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协议同时设置了明确的业绩补偿条款,约定捷安泊2023至2025三个年度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500万元,且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若业绩承诺期满后未达标,刘博需以累计实现净利润与4500万元的差值的双倍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后续披露的业绩完成情况显示,捷安泊2023年至2025年合计实现净利润为-589.33万元,较承诺的累计净利润目标差值达到5089.33万元,远未完成约定业绩指标。新时空科技于2026年5月9日向刘博发送《催告函》告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应补偿金额,按照协议约定,刘博需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补偿,但截至公告披露时点,上市公司仍未收到相关业绩补偿款项。

上交所认定,刘博作为资产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在交易标的业绩未达标的情况下未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且刘博在规定期限内对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回复无异议。

本次处分相关核心交易及业绩数据如下:

项目 具体内容 增资交易金额 6885万元 交易标的 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比例 51% 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不低于4500万元 2023-2025年实际累计净利润 -589.33万元 业绩承诺差额 5089.33万元

根据上交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对刘博予以公开谴责,该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相关规则说明,当事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上交所同时提示,上市公司资产收购交易对方需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公开承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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