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那个“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的事,女方终于出面了。
核心信息就一句话:她和吴某峰从2023年初恋爱,一直同居到婚礼当天,期间多次求证对方是否要结婚,得到的答复全是否认。
直到10月9日那天,她站在六盘水那家酒楼里,亲眼看到楼下婚宴的海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整整两年。
我认为这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不是两场酒席同时办。真正让人心里过不去的,是吴某峰在婚礼前一晚还在正常地陪她和孩子,还在叫她过去看孩子笑得多开心。
她和吴某峰2023年初开始恋爱,交往之初男方就交代过自己此前有几段感情经历,育有子女,但都没有登记结婚,并声称已经和前任没有感情纠葛。
基于这些说法,她选择了和对方在一起,后来生了孩子。
2025年5月到7月两人短暂分开过,和好之后继续共同生活。
事前的转折点是她陆续听到吴某峰要和另一个女人孔某涵结婚的传言。
她多次向男方核实,男方每次都坚决否认,还主动把手机拿给她看,微信和抖音上跟孔某涵都是拉黑状态。
临近婚礼之前,她看到孔某涵把头像换成了一张穿婚纱的卡通图,又去问男方。
男方出示了发给对方的短信,大意是问对方为什么要换头像。对方回复说头像里又没有你,只是一张卡通图。
这些细节单独看都不算什么,但串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隐瞒链条。
我觉得吴某峰的做法不像是临时起意,他每一步都做了对应的处理,拉黑聊天记录、当面否认、主动让你检查手机,这是一种经过设计的隐瞒方式。
林某做了一个关键决定。她此前听吴某峰提起过,他和第一任孩子母亲曾经在当地那家酒楼交过宴会厅定金,后来没办成,定金也没退。
她怀疑如果男方要结婚很可能还是选在那个地方,于是把孩子的百日宴也订在了同一家酒楼,男方对此事先完全不知情。
这个逻辑是完整的。她不是在闹事,是在求证。只是求证的场合选得太特殊了,两家人的宾客坐在同一栋楼里,事情一旦暴露,场面根本控制不住。
婚礼前一天晚上,她还在旁敲侧击地暗示吴某峰。男方当时抱着孩子叫她过去看,她说乖的话就多抱一抱,有可能明天就抱不到了。
吴某峰反问她说的是什么话,说孩子在家随时可以抱。
临睡前两人照常聊天,还说起第二天他下班后带孩子出去玩的事。林某说自己当时甚至开始怀疑,婚礼这件事会不会只是自己的误会。
10月9日当天,林某到了酒楼,亲眼确认吴某峰确实在办婚礼,决定当场摊牌。
吴某峰起初躲着不愿出面,直到婚礼仪式结束之后,才在多方压力下下楼。
最终在双方亲友见证下,两人签署了一份关于孩子抚养权及相关安排的协议。目前双方已经没有任何联络。
六盘水钟山区官方渠道给出的信息是,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经登记结婚,他和林某育有子女但没有登记,百日宴不构成重婚。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不构成重婚,法律上的判断没问题。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分两种情形,一是有合法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
吴某峰和孔某涵登记结婚在前,和林某之间虽然有同居事实和共同子女,但要认定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条件,而且1994年2月1日之后民法上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划的是底线,而灰色地带靠的是个人的责任感和基本的诚信来填。
吴某峰的行为在法律上找不到对应的罪名,但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对林某隐瞒了即将和别人结婚的事实,这种隐瞒本身就已经越过了基本的诚信底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事的解读是,吴某峰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
现任妻子若起诉离婚,可主张男方存在过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男方对非婚生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相关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抚养费。
林某和吴某峰签署的抚养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把这件事和贵州近期另外几起婚恋纠纷放在一起看,能看出一些共同的问题。
10月11日,贵阳南明区法院对一起骗婚案作出一审判决。
贵州黔西市女子赵某2001年出生,为偿还个人债务,经婚介公司介绍与一名男子闪婚,骗取彩礼18.8万元。
登记结婚后她长期找借口不与男方共同生活,同时和自己的男友保持恋爱关系,2026年2月离开后失联,最终因诈骗罪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这两件事的性质不同。赵某涉及的是骗取财物,走的是刑事追责路径。六盘水这件事不涉及骗取钱财的刑事指控,走不通刑事这条路。
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核心都是隐瞒。赵某隐瞒的是已婚身份和真实目的,吴某峰隐瞒的是即将和别人结婚的事实。
区别在于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因为她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财物。而吴某峰的隐瞒,目前在法律上找不到对应的罪名。
他没有再登记结婚,和林某之间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我认为这说明一个问题。当前的法律体系对婚恋关系中的诚信缺失,覆盖范围还是有限的。骗了钱可以追责,骗了感情只能靠道德约束。
林某两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在法律层面能得到的保护远远不够。
今年9月23日,民政部副部长舒惠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得很清楚。
“十五五”时期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着力破除大操大办、高额彩礼、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同时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民政部等五部门还专门启动了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从2026年7月持续到2027年2月,重点整治婚托欺诈、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等七类问题。
方向是对的。但六盘水这件事恰恰说明,有些事法律管不着,道德拦不住,最后受伤害的只有被蒙在鼓里的人。
吴某峰能把两场酒席安排在同一栋楼,说明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赌的是林某不会发现,或者发现了也闹不起来。
一个母亲带着刚满百天的孩子,在酒楼里撞破孩子父亲正在和别人办婚礼,这种场面换成谁都不好受。
吴某峰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从头到尾都是被动的。婚礼前一天还在撒谎,当天躲着不见人,最后迫于压力才下楼签字。责任这两个字,在他身上看不到。
这件事的热度迟早会过去。林某和吴某峰签了抚养协议,双方不再联系,孔某涵作为合法登记的妻子也有自己的选择。
但这件事留下的问题不会因为热搜下去了就自动消失。婚俗改革推进得再好,制度设计再完善,最终还是得靠每一个走进婚姻的人自己守住基本的底线。
法律能管的是最坏的情况,管不了两个人之间最基本的诚实。连诚实都做不到,再多的改革措施也拦不住下一个“楼上楼下”的荒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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