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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5日,香港电讯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作为香港电讯信托托管人-经理身份)及香港电讯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变动。

张学芝女士已呈辞为托管人-经理及香港电讯的集团法律事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并将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授权代表,以及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送达的获授权代表,於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

张女士已确认她与托管人-经理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敦请香港电讯信托与公司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留意。托管人-经理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感谢张女士於在任期间对香港电讯信托及公司作出的贡献。

曾慧怡女士已获委任为托管人-经理及香港电讯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及公司的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同样於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

曾女士於2022年加入电讯盈科集团,拥有超过25年的法律及公司秘书专业经验。她是一名律师,并为香港律师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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