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2026/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根据该公告,涉案产品将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分企业看,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Fuyang Bio-Tech. Co., Ltd.)的税率为24.43%。

潍坊健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Weifang Jianbao Biotechnology Co., Ltd.)的税率为22.56%,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32.96%。

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6.00.00.13。2025年5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启动反倾销调查。

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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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