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10月15日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成为继杭州之后第七个出台现房销售细则的城市。
《通知》明确,自2026年8月28日后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要求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当实行现房销售。
在定金环节,已取得住宅楼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许可的现售项目,开发企业可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
预售条件方面,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土地款缴纳方面,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首期款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出让价款的50%,余款原则上在一年内缴清,最迟可以在两年内缴清;分期缴纳的,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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