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0月1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江苏能源监管办,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信息类别 具体内容 企业名称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753238507X 许可类别 发电类 许可证编号 1041610-00324 许可证核发机关 江苏能源监管办 许可证书状态 正常 许可证核发日期 2026/10/15 有效起始日期 2010/04/13 有效到期日期 2030/04/12
许可信息显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81753238507X,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41610-00324。该许可证于2026年10月15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10年4月13日起至2030年4月12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魏锋,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500-999人,参保人数537人,注册资本105018.2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5018.2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启东市秦潭。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55% 57760.02万元人民币 2019-12-31 2003年09月18日 2 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35% 36756.38万元人民币 2019-12-31 2021年02月20日 3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 10501.82万元人民币 2019-12-31 2003年09月18日
以下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许可文件名称 决定/许可机关 许可内容 1 2026-09-18 2031-09-17 通环辐评〔2026〕8号 输变电项目环评批复 南通市数据局 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2 2026-08-07 2031-08-06 91320681753238507X001P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通过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3 2026-08-03 2029-08-03 通水许可〔2026〕67号 南通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吕四港 南通市水利局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吕四港扩建项目场外补水管线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4 2026-06-22 2099-12-31 苏自然资函〔2026〕497号 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苏自然资函〔2026〕49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唐吕四港2×100万 千瓦扩建项目用海的批复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用海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用海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东港池北侧海域。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批准用海面积15.9923公顷,按用海方式分,其中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8.6771公顷,取、排水口用海面积7.2697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面积0.0455公顷。用海期限至2061年2月28日。宗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二、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有关内容,全面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同时要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三、项目用海期间,由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实施非现场监管,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实施现场监管。你公司需定期向现场监管部门报告项目施工进度等情况,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调整后方案报我厅审批。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税务部门通知后三个月内,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海域使用金缴纳完成后,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到项目用海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附件: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6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海警局,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
— — | | 5 | 2026-03-27 | 2029-03-26 | 启交港许字〔2026〕1001号 | 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 6 | 2026-02-11 | 2032-01-30 | 通交路许字〔2026〕00009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 7 | 2026-02-11 | 2032-02-03 | 通交路许字〔2026〕00010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8 | 2025-04-23 | 2030-04-22 | 苏环审〔2025〕31号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 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11320000014000650A |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电厂内现有500kV升压站厂界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500kV主变压器2台,容量均为1160MVA,三相一体户外布置,额定电压为525±2×2.5%/27kV;扩建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容量为84/52-52MVA,额定电压为236±8×1.25%/10.5-10.5kV;本项目扩建主变压器接入现有500kV配电装置,本期不新增500kV、220kV出线。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厅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升压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三)站内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站内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四)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五)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行后,按要求做好环保验收。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9 | 2024-09-18 | 2099-12-31 | 通环辐评〔2024〕18号 | -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 | 10 | 2024-08-11 | 2099-12-31 | 苏环审〔2024〕58号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你单位承诺控制颗粒物排放浓度≤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6.8毫克/立方米;低矮点源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限值;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脱硫废水经“低温烟气余热浓缩+旁路高温烟气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膜化学清洗废水、凝结水精处理混床再生废水、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预器冲洗废水、凝结水精处理淋洗反洗排水、排泥水、滤池反洗排水、超滤反洗排水、煤场及罐区初期雨水、反渗透排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回用执行《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标准》(DL/T997-2020)表1标准,其他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直流循环冷却系统直流冷却水外排至黄海,直流冷却水温升排放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海水水质要求,余氯排放执行《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严防发生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违规堆存、非法倾倒等问题。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脱硫废水污泥等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在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沉煤池、酸碱罐区、化学水处理室、脱硫工艺楼、废水零排放工艺楼、事故油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脱硫脱硝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并视情优化。应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项目以4#煤场、5#煤场、尿素车间、渣仓1、渣仓2和石灰石仓边界外扩50米,以煤仓间边界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此外,相关关联企业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监能稽罚字(2024)3号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4670290.58元。 江苏能源监管办 2024-03-09
本次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江苏能源监管办核发的正常状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完成合规补位,正式具备合法开展发电全品类业务的法定资质,为此前的运营行为完成监管层面的合规闭环。该许可证有效期覆盖2010年4月至2030年4月,完整覆盖企业过往运营周期与后续业务拓展窗口,为其参与区域电力市场交易、推进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并网运营提供了核心准入背书。在电力监管趋严、发电业务全周期合规要求持续升级的背景下,本次许可核发既是监管层面对企业过往合规整改成效的官方确认,也为存量发电项目补全资质、新建项目合规落地提供了典型参照,凸显电力业务许可作为发电市场核心准入要件的刚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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