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温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温志芬出具的《关于提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温志芬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提议内容显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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