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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电动三轮车凭借便捷灵活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日常出行的选择。但这类车辆缺少车身防护,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多发,交通事故风险突出,日前公安交管部门发布案例提示。
谯城区发生一起事故,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行至杜仲路与曹霸路交叉口时闯红灯,和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利辛县境内,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一处乡村十字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官某在事故中受伤,两车受损。
在谯城区曹洪路与槐花路交叉口,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和小型汽车相撞,三轮车当场侧翻,车斗里的乘坐人被甩出车外受伤,涉事车辆均出现损坏。
交警介绍,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性能偏弱,不属于专用载人车辆,转向、制动、防护装置水平有限。一旦违法载人或者超载载货,车辆重量增加、重心抬高,遇到突发状况很难操控,事故后果往往更为严重。同时,多数电动三轮车没有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车主常常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伤者权益难以保障。
交警提醒,日常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时应当按照车道通行,在国省道、乡村道路行车要仔细观察路况、减速慢行,沿路右侧通行,不要占道行驶、逆向行驶,杜绝随意穿插、抢行、闯红灯等行为。车辆转弯前,驾驶人要观察周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行,切忌突然转弯、随意掉头。(记者 李锦文)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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