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4日的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台湾艺人蔡康永现身民进党台北市长参选人沈伯洋的竞选总部成立大会,发言人陈斌华表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也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政治基础。“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的所作所为人尽皆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都是对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严重损害,我们都坚决反对。

此言一出也戳中在现场的岛内记者。有人接下来提问称,大陆脑子里想的是“反台独”、“反分裂”与“国家统一”这根弦;但台湾民众脑子里深植的,却是“1992年通过刑法一百条修正案,终结用政治犯、思想犯入人于罪”这根弦。两岸认知差异难道真的不可调和?陆方是否有可能去探究台湾社会的民意基础与法制认知?

记者进一步追问,大陆过去多次强调“愿意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但如果遇到政治底线,这项承诺会不会直接变成一句无法落实的空谈?当两岸立场出现严重扞格,双方能不能找到理解对方的方法?

发言人陈斌华回应,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就是一家人,“两岸一家亲”不是空喊的口号,而是不争的事实,大陆尊重台湾同胞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但台湾同胞也应该尊重大陆同胞选择的发展道路与现行司法制度。他强调,社会制度不同不是搞分裂的借口,不应该成为煽动两岸对抗、扭曲民族认同的工具。

台媒记者用“刑法一百条修正案”乱扯蔡康永助选沈伯洋,压根没安好心。国台办早在2024年已将沈纳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去年重庆市公安局发布公告表示,对沈伯洋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立案侦查。蔡康永拿着“台北顺起来”的加油棒,为被大陆通缉的犯罪分子助选,是在公然挑战一个中国原则。

他面对媒体,又说只是来聆听不同意见,这种敢做不敢当的行径更令人不齿,那不过是当年他在“大肠花”时,用“关心程序正义而非反中”模糊包装的故技重施。不认同一个中国,还要享受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的舞台与红利,遵纪守法都做不到,而声援他的台媒记者还要乱扯刑法一百条,反问何不包容吃饭砸锅?证明提问人的法律意识与道德水准与蔡康永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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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台媒)

提问的台湾记者说,反分裂、国家统一是大陆脑子里的这根弦,但岛内的宪制性规定何时容许过“台独”?当年的台湾何止要统一,还要越过中线,用非和平手段结束分治。后来失去一中代表权,就干脆否定一个中国,才会把自己也坚持了几十年的主张扭曲为大陆单方的强加要求,更加暴露提问者的无知。

台媒称,台湾民众脑子里深植的是“1992年通过刑法一百条修正案,终结用政治犯、思想犯入人于罪”这根弦,这更是大言煌煌自欺欺人。

刑法一百条修正案于1992年施行,将原本“内乱罪”构成要件中的“而着手实行者”修改为“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者”,此后单纯以言论、思想主张变更“国宪”或政体的行为排除在“内乱罪”之外,必须有“强暴或胁迫”的实际行动才有罪。

当年修此法是要终结“政治思想犯”,但民进党上台以来,岛内又出现许多不认同分裂主张却被惩处法办的“思想犯”。

有位大陆配偶叫周满芝,因为她支持一国两制,从事两岸交流接触的大陆团体隶属体制内,就被台当局以“国安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反观接受美国等境外势力资助的沈伯洋在台发展黑熊组织鼓吹战争,却可以代表民进党参选台北市长。

有位退将叫臧幼侠,参加两岸活动起立聆听义勇军进行曲,什么都没说,就被台当局以妨害“'国家'尊严”砍了月退俸,变成对台不忠的“思想犯”。

还有人因为谈了“武统”二字,被台内政部门废止拘留许可,执政当局无法可办,就把行政命令当作排除异己的工具,反观民进党“以武谋独”的暴力拒统行为,一直在岛内着手施行,按台湾修正后的刑法100条,这些人也是标准叛乱分子,但在台湾却无法可办。

现在连艺人、老师发个图卡、分享征文比赛信息,都曾被“陆委会”恐吓触犯两岸条例,这些指控依据就是来自旧的刑法一百条,不必举证你是如何配合唱和,光是指你有思想意图就能入罪。而用一个“国安”大帽让旧法借尸还魂的民进党还能存在,就是对那位记者所谓“修正后的刑法一百条在台深植人心”的最大讽刺。

在岛内面对绿色恐怖践踏言论自由你无能为力,面对祖国善意满怀还要作威作福,妄想搬出言论自由挑战大陆底线,为吃饭砸锅者洗地。个别台媒记者与其每次在发布会大放厥词,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以免下次再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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