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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73.SH)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不低于6亿元(含)且不超过12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47.7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报告书已于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依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10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约6.39亿股,占比21.23%;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约5.45亿股,占比18.11%;苏州丰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约1.51亿股,占比5.01%。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约1.28亿股,占比4.26%;公司2022年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分别持股约1.05亿股、5331.16万股,占比3.49%、1.77%;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约9104.92万股,占比3.03%。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560.5万股,占比1.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179万股,占比1.72%;自然人赵蓉持股2394.77万股,占比0.80%。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1.29%,宜昌东阳光药业占比18.16%,苏州丰禾盈晖占比5.02%,乳源阳之光铝业占比4.27%,香港中央结算占比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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