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坚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筑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线,10月14日,临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6年临沂市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1:临沂市高新区某项目施工单位转包案
2026年3月临沂市高新区住建部门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临沂某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某智慧城项目1#办公楼、2#、3#、3A#、11#、12#车间施工总承包合同后,将1#办公楼、2#、3#厂房转包给自然人崔某施工;将3A#、11#厂房转包给自然人田某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文件应认定为施工单位转包。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区住建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目前高新区综合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2:临沂市高新区某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2026年4月临沂市高新区住建部门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山东某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某汽车部件智能制造项目,2#、3#、4#、5#、7#、9#、10#厂房未组织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区住建部门立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待调查取证完成后,依法移交至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目前高新区综合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3:兰山区某项目施工单位转包案
2026年4月兰山区住建局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时发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山东某和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总承包。但该公司将其承建的2#、6#、7#、12#、16#、17#、18#、19#、22#、23#、29#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工程项目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临沂某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该分包合同金额为9540万元,包工包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文件,应认定为转包。2026年6月17日,区住建局将该案件移交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2026年8月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某和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548879.8元,并处罚款1128245.12元;对项目直接责任人徐某罚款78977.16元。
案例4:河东区某项目建设单位未足额拨付人工费案
2025年4月河东区住建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区某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立即约谈建设项目负责人并于4月28日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但其逾期一直未完成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与处罚。2026年5月14日河东区住建局将该案件移交至区综合执法局处罚。
2026年8月7日河东区综合执法局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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