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对回民区委原常委、副区长禹海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禹海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推动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禹海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禹海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呼和浩特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净毓

审核:张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