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6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铝制门窗(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征收临时反倾销关税和反补贴关税,反倾销关税税率0—70.4%,反补贴关税税率0—2.9%。
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官网公告
反倾销关税+发补贴关税叠加征收,合计双反关税最高达 73.3%。
生效日期:自2026年10月15日起正式征收,以保证金的形式缴纳。
具体税率如下:
临时关税措施以保证金形式征收,适用于2026年10月15日起申报进入澳大利亚国内消费的涉案货物。
计税方法:反倾销关税采用从价税,反补贴关税按出口价格比例计算。
产品范围:铝制门窗,无论完全或部分组装,包括框架、面板和窗扇,可带或不带玻璃,可是否断桥,可是否含五金件。尺寸限制:窗组件最高3.0米、最宽4.0米;门组件最高3.0米、最宽7.0米。排除幕墙产品(curtain wall products)。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项下的产品。
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认定,中国出口的铝制门窗产品存在倾销(除中盈建科外),部分出口企业存在补贴,主要针对不合作企业。
中国铝制门窗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规模较大,属于重要出口市场,且在澳大利亚市场中占有显著份额。
根据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数据,澳大利亚铝制门窗市场在调查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内整体市场规模约28亿澳元(约合人民币130亿元),中国产品约占19%市场份额,澳大利亚产品约占79%,其他国家约占2%。
澳大利亚是中国该品类出口的第一大市场,远超美国。2024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铝制门窗出口约3.73亿美元。
中国进口被指造成约3.5亿澳元损失,销量下降约19%。
对澳大利亚而言,中国产品已占据近1/5的市场份额,对本地产业构成明显竞争压力,这也是启动双反调查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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