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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招聘信息

“每天直播6小时,月入过万。”这样的招聘信息,让林夕(化名)几乎没有犹豫,便进入了团播行业。她原以为,工作就是跳舞、直播,到了时间便能下班。真正入行后,她才发现,直播间里的6小时,只是工作的开始。

训练、妆造、复盘、粉丝维护……为了获得更多打赏,主播们必须不断追逐“票数”。镜头之外,主播们为了维护粉丝关系,甚至不惜动用手段去别的直播间“挖墙脚”。“白天写作业,晚上撬大哥”不少团播主播这样形容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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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播主播给其它直播间的“大哥”私信留言,这就是行业黑话里的“写作业”

“写作业”“撬大哥”,都是团播圈内的“黑话”。“写作业”指主播们下播后去别的直播间找大哥们私信聊天,公司布置的“作业量”刚开始可能是一天20条,后来发展到一天上百条,公司的工作人员还会检查主播们的“作业”完成情况,一旦发现没有完成,还会开出“罚单”主播们就可能被迫接受惩罚、克扣报酬。

林夕曾是公司业绩第一的主播,却在长期高强度工作中身心透支。她回忆,自己曾一个月瘦了十几斤,必须吃安眠药才能入睡。

由于身心压力和公司决策变动,今年7月,林夕所在的团播公司有十几名主播陆续提出离职。双方协商未果后,公司依据《直播合作协议》向林夕索赔违约金,索要金额高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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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化名)被要求赔偿25万违约金

“天呐,我这辈子都没挣到过这么多钱。”林夕难以接受,自己的辛苦工作到头来不仅是“白打工”,离开公司竟可能还要倒贴一大笔钱。

记者调查发现,公司以合作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团播行业内并不少见。所谓“合作”,指的是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公司为主播提供舞蹈培训、直播场地等支持,主播赚取礼物打赏,与公司分成。

但在实际工作中,主播需要遵守排班、考核等管理要求,收入也与公司制定的业绩规则密切相关。协议中的“合作关系”,与主播实际的工作状态之间,差别明显。

面对公司的高额索赔,林夕与另一名主播周羽桐(化名)向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希望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劳动关系得到确认,协议中的违约金退赔条款将面临重新审视。

但举证并不容易。法律规定,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需要综合考察人格、经济和组织等三方面的从属性。

主播的收入被称为“扶持资金”,发放方式和周期不固定,部分款项还通过主播名下的一人公司转账。林夕的劳动仲裁请求最终未获支持,仍在尝试劳动仲裁的周羽桐也感到失望。

“我感觉就跟签了‘卖身契’一样。从我们进公司的第一刻起,所有的东西都被公司拿捏死了。”周羽桐说。

今年10月8日,人社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网络主播等部分难以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相应制度保障。对于团播行业中主播的劳动权益如何认定、如何保障,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从被高薪吸引,到在高强度工作和合同约束中试图离开,“林夕们”的经历揭开了团播光鲜表象下的另一面。当直播间里的打赏成为业绩指标,当亲密关系也被纳入商业计算,主播出售的究竟是什么?而当她们决定“下播”,又能否真正自由地离场?

看看新闻记者: 黄心慧(实习)韩玲燕(实习)

编辑: 卢梅

视频编辑: 王岑峰 朱玲敏

摄像: 李维潇 李响

责编: 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