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26-10-16

一、事件概况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事故曝光台公示事故信息。2026 年 8 月 1 日 10:30,镇江市京口区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坠落高度 2 米以上,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60 万元。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劳务分包单位湖南恒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责任单位。后续镇江住建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责任企业、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向发证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二、参建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环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恒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1MA4QNJHB32,是本次事故责任主体。粮食仓储类工程包含仓体、塔架等构筑物,高处作业点位多,脚手架作业频繁,高处坠落属于重点防控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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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及责任认定详情

事故发生地点: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浅圆仓、塔架及配套用房工程。 经调查认定,湖南恒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在上下脚手架时正确使用安全带,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郭启刚的违章行为,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本次 “8・1” 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 本次事故责任人员为湖南恒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波、作业人员郭*刚(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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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警示

高处坠落一直是建筑施工领域高发事故类型,脚手架上下通道作业风险突出,安全带是一线人员最关键的防护屏障。本次事故暴露出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现场安全巡查缺位、违章作业管控失效等突出问题。 总承包单位要压实总包管理责任,强化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把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交底落到实处;监理单位加强现场巡查,及时排查高处作业防护漏洞。劳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作业人员规范佩戴、正确使用安全带,紧盯脚手架、临边洞口等风险点位,及时制止各类违章操作行为,守住施工现场安全底线。

备注:本文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信息整理,后续行政处罚结果以主管部门官方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