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家彪因船舶进出港口相关重点管控区域时未按要求落实瞭望与安全航速管控要求,被杨浦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2026版海事监管规则中列明的船舶航行违规情形,具体为涉事船舶在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将被记入涉事主体的海事航行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王家彪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1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128*******4757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6 作出处罚机关杨浦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王家彪,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1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28*******4757,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航行主体的合规意识,引导船舶航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瞭望与安全航速要求,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环境稳定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家彪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王家彪,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闸北村2组15号。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自然人王家彪作出的200元小额海事处罚,属于针对船舶航行未按要求落实瞭望、保持安全航速的合规警示类处置,不涉及相关经营主体的重大业务、资产或资质变动,对关联航运类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无实质性影响,也未触及行业核心合规红线,仅为常规海事监管下的轻微违法惩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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