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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枣庄市鹭洲物流有限公司因涉及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该公司相关营运船舶违反货物装载载重线核定要求,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枣庄市鹭洲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3E2Q 违法案由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9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6 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枣庄市鹭洲物流有限公司,违法案由为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9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3E2Q,作出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内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货物装载规范,严守核定载重线要求,切实防范超载类航行安全隐患,保障内河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枣庄市鹭洲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丙林,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古邵镇杨关村17号。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王丙林100%4002030-06-032025-06-06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枣庄市鹭洲物流有限公司因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张家港海事局处以4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虽涉及海事监管红线,但处罚金额较低,未对企业正常经营、资质存续造成重大冲击,也未触发严重失信惩戒,仅为督促企业强化航运安全合规管理的常规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