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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风县公安局在接到黄冈市生态环保局团风县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后,迅速行动、依法查处,成功办理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对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以硬核执法守护辖区水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
经查,今年8月下旬,淋山河镇赵泥畈村某鱼塘经营主联系罗某某称需要一车鸡粪作肥料,罗某某随即运送约2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鸡粪至鱼塘边,并全部倾倒进鱼塘主事先挖好的土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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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土坑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溢流措施,鸡粪在雨水冲刷和浸泡下迅速发酵,异味刺鼻,粪水外溢渗入周边水体,导致局部水质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县生态环境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责令相关当事人整改并开展无害化处置,同时依据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规定,将线索移送团风县公安局淋山河派出所。面对完整证据链,吴某某对其违法倾倒、污染环境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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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释放出“环境违法不是小事、农村面源污染同样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环保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鸡粪、不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溢流措施便倾倒,看似是“省事之举”,实则是损人害己的违法行为,既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也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近年来,团风公安持续深化与环保部门联动,对畜禽养殖粪污乱倒、渗坑排污、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用实际行动为大家创造美丽整洁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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