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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关于公布2026年第三批

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食药安办〔2025〕1号)及集宁区政府要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各监管单位前期摸排和多次核验反馈意见,确定第三批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现将第三批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下表。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帮助家长和学生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服务。

附件:第三批符合开办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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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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