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东亚地缘政治的两件事,在同一时间轴上形成了刺眼的对照。
10月9日至11日,黑龙江省商务代表团应俄罗斯萨哈林州邀请,登上南千岛群岛中的伊图鲁普岛(择捉岛),考察酒店建设、海胆海参养殖和水产加工合作。俄方称这是首个访问千岛群岛的中国商务代表团。日本外相茂木敏充称此举“完全不可接受”,日本政府已通过外交渠道向中俄两国提出交涉。10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中方一贯主张,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
就在毛宁表态的同一天,莫斯科国立大学历史系的课堂上,一名中国籍本科三年级学生陈某某,身披旧日本陆军旭日旗,课桌上摆放着二战侵华日军军帽。
据爆料,此人来自南京,社交账号长期挂着旧日本海军江田岛校歌作为签名。在同学围堵和舆论压力下,他于15日发布视频道歉,声称自己“对日本军国主义十分痛恨”,这么做是在“科学的框架内处理这个问题”,是想让大家知道日本军国主义的象征是什么。
一个在外交场合维护反法西斯胜利成果的国家,其公民却在莫斯科的课堂上把法西斯军旗披在身上。这不是讽刺,这是病灶。
“精日”的底色:不是无知,是选择性认同
陈某某的辩解——“用旭日旗来展示军国主义象征”——在逻辑上不值一驳。展示一个符号的“反面意义”,不需要把它披在身上、把配套的军帽摆在课桌上。想批判军国主义,有无数种方式;他偏偏选了最具仪式感、最像“角色扮演”的那一种。
更重要的是,他不是“一时脑热”。社交账号长期挂着江田岛校歌签名——江田岛海军兵学校是旧日本海军军国主义将校的摇篮,其校歌的作者长谷川清,正是下令对南京等城市实行“无差别级”轰炸的刽子手。一个南京人,把轰炸自己家乡的刽子手所在学校的校歌当作签名长期使用,这已经超越了“不当言行”的范畴。
这不是孤例。从穿日军军服在抗战遗址拍照,到在烈士陵园跳热舞直播,再到球迷挥舞旭日旗——精日行为反复出现,且呈现出从“偶然犯错”向“圈层认同” 演变的趋势。有评论直言,“精日”势力本质上是“境外渗透的舆论汉奸,是侵蚀民族精神、割裂历史记忆的毒瘤”。
法律的刀,为什么不够快?
中国不缺法律工具。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明确规定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行为将依法严惩。同年《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专门为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明确禁止在抗战遗址等地使用日本军国主义象征物。2021年刑法修正案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2020年,两名在境外发微博诋毁戍边英雄的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中国法律对海外公民的属人管辖,早已不是空白。
法律有,执行却不够。原因在于三个层面的“模糊地带”。
第一,行为场景的“境外性”造成管辖惰性。陈某某的行为发生在莫斯科的课堂上,即便依照属人管辖原则可以追责,但启动程序需要跨境取证、外交协调,成本远高于国内案件。除非舆论压力足够大,否则基层执法机关缺乏主动追责的动力。
第二,“言论自由”的认知混淆为精日提供了挡箭牌。陈某某的道歉中声称“科学框架”“文化交流”,本质上是在用“学术自由”的外衣包裹价值立场。而法律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界定,在实践中往往被狭义理解为“直接喊口号”,而非包括“仪式化展示符号”这样的行为。
第三,最关键的是——宽容被误读为纵容。每次精日事件曝光,舆论愤怒一阵,当事人道歉了事,然后一切照旧。处罚太轻、后果太浅,精日行为就成了一桩“低成本高收益”的事:在国内社交圈里刷了存在感,在特定圈层里拿到了“认同票”,而代价不过是一段道歉视频。
宽容不是纵容
外交部在伊图鲁普岛(择捉岛)问题上说得很清楚:反法西斯胜利成果“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这句话对内同样适用——如果连自己的公民都不尊重这个胜利成果,外交上的表态就缺少了最基础的支撑。
对精日的“宽容”,本质上是对民族伤痛的漠视。南京大屠杀的30万亡灵,不会因为一句“科学的框架内处理”就变得可以“客观讨论”。旭日旗不是一件普通的“历史文物”,它是侵华日军的军旗,是伴随烧杀抢掠的符号。把它披在身上,不是“研究历史”,是在消费历史——消费那些死于这面旗帜下的人的痛苦,来满足自己在一个小圈子里的表演欲。
法律该动的时候要动。属人管辖不是纸面上的条文,对海外精日行为的追责,需要从“舆论倒逼”转向“制度主动”。信用惩戒也可以跟上——浙江已经在尝试将美化侵略、篡改史实的行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考公考编、信贷、荣誉评选全部卡住。这种“让精日付出代价”的机制,应该在全国层面推广。
在俄华人学者和留学生已向莫大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启动调查并依规处分,不排除开除学籍。校方和使馆尚未公布正式处理结果,事件仍在发酵中。
一个国家的尊严,不是靠外交部发言人的几句话撑起来的,而是靠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场合——包括在莫斯科的课堂上——对历史底线的自觉守护。 宽容是一种美德,但宽容到连军旗都可以披在身上而无需付出实质代价,那就不是宽容,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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