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砸在地毯上,闷响。二十多号人全愣了,就因为我刚才唱的那首歌。那是我老家山沟里放牛时哼的调子。
公司年会,我被灌了半斤白的,稀里糊涂推上去唱了一个。刚唱到第三句,主位上一直没吭声的女总裁苏晚突然站起来,几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攥住我的衬衫领子,把我从沙发上拎了起来。她眼睛红得吓人,问我谁教我的,这首歌她只给弟弟唱过。
我酒醒了一半。苏晚,三十五岁,公司里出了名的冷面阎王,平时连正眼都不瞧我们这些底层员工。今天为了我唱首歌,当众失态成这样。她弟弟。我心里咯噔一下。我确实有个姐姐,在我八岁那年丢了。
二十年前,我老家在西南一个穷寨子里。爹死得早,娘改嫁跑了,就剩我和大我四岁的姐姐小荷。她每天背着我翻两座山去上学,放学回来砍柴喂猪。那首民谣是她哄我睡觉时哼的。她说,弟,这是咱娘留下的调子,你记住了,以后不管姐在不在你身边,你听见这歌就当姐还在。
我十岁那年冬天,姐姐去镇上卖草药,说好晚上回来。那天她没回来。后来有人在悬崖底下找到一只她穿的破胶鞋,都说她摔下去了,尸骨无存。我在寨子口等了三天三夜,哭得嗓子都哑了。
再后来,远房亲戚把我接走,改了姓,一路磕磕绊绊念书、打工,混进这家公司当了个小文案。二十年来,我从来不敢唱那首歌。一唱,心口就疼。可今天喝多了,不知怎么的就哼出来了。
苏晚的手还攥着我领子,指节发白。我盯着她左耳后面看了半天,那儿有一小块月牙形的疤。那是有一回她背我过河,滑了一跤磕在石头上留下的。我声音都劈了,问她耳朵后面是不是有块疤。
她手一松,往后退了一步。包厢里鸦雀无声。部门经理赶紧上来打圆场,说苏总,小陈喝多了,您别跟他一般见识。苏晚一抬手,那人立马闭嘴。她直勾勾盯着我,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才挤出两个字,陈小树。
我的小名。二十年没人叫过了。我腿一软,差点跪地上。我说姐,是我,我是小树。你没死。你咋成了苏总了。
她眼泪唰地下来了。也就一秒钟,她猛地把眼泪一擦,恢复了那副冷脸,转头对满屋子人说,今天的事,谁要传出去,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散会。人呼啦啦全跑了。包厢里就剩我俩。
苏晚,不,我姐,坐在沙发上点了根烟,手抖得打火机点了三次才着。她吸了一口,慢慢说,那年她没摔死,摔下去挂在树杈上,被路过的一个采药老头救了。老头姓苏,没儿没女,把她带出了山。后来他供她念书,她改了姓,一路拼到现在。她回去找过我,寨子都空了,说我被亲戚接走了。她找了整整十年。
我嗓子堵得说不出话。我说你为啥不早认我?我在公司三年了,你天天从我工位旁边过,看都不看我一眼。
她把烟掐灭,抬起头,眼圈又红了。她说,我认你?我拿什么认你?我苏晚在这家公司熬了十五年,从端茶倒水干到总裁,底下多少人盯着我出错。我要是突然认个穷弟弟进来,别人怎么看我?你还能待得下去吗?
我愣住了。她接着说,这三年,你工位旁边那个空调出风口,是我让人调的。你胃不好,茶水间的红茶是我让行政换的。你上个月提案被抄袭,那个抄袭你方案的主管,是我找理由开掉的。你以为你运气好?
我脑子嗡嗡响。想起这三年,确实总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巧合。涨薪比别人快一点,背锅总有人替我挡,连食堂打菜阿姨都多给我舀一勺肉。我一直以为自己命好。原来是我姐在暗处盯着。
我说那今天呢?今天你咋不忍了?她苦笑了一下,说你唱那首歌的时候,我忍不了了。二十年,我忍了二十年,今天实在忍不住了。
她站起来,从包里掏出一张卡,推到我面前,说这里有三十万。姐对不起你,这些年让你一个人吃苦。你拿着,换个城市,做点小生意,别在这公司受气了。
我把卡推回去。她愣了,问我嫌少?我摇头。我说姐,我什么都不要。我就问你一句,当年你为啥非要去镇上卖那捆草药?咱家后山也有草药,你为啥非要多走二十里地去镇上?
她沉默了。半晌,她说,因为镇上收的价格高两毛钱。多两毛,就能给你买双新鞋。你那双鞋底都磨穿了,脚趾头冻得跟萝卜似的。
我再也绷不住了,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她走过来,蹲下,像小时候那样摸我的头,说小树,姐错了,姐不该丢下你。
我抓住她的手。我说姐,你没丢下我。你摔下悬崖都没死,你拼了命爬出来,拼了命活到今天,拼了命在这公司站稳脚跟。你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回来找我。你没丢下我。她终于也哭了。
那天晚上,我们姐弟俩在包厢里坐到天亮。她跟我说,她结过一次婚,离了,没孩子。我说我还没结婚,连对象都没有。她说那你搬来跟我住,姐给你做饭。我说你不怕别人说闲话了?她笑了,说今天当着二十多号人的面抓你领子,明天全公司都知道了,我还怕啥。
第二天,我递了辞职信。苏晚,我姐,站在全公司面前,拿着话筒说,陈树是我亲弟弟,二十年前走散的。谁要觉得这事影响公司形象,现在就可以走。没人走。
但我还是辞了。我说姐,你在公司当你的总裁,我出去开个小饭馆。你下班来我店里吃饭,我给你做咱老家的酸汤鱼。她想了想,说行。她又说,那首歌,你再给姐唱一遍。
我站在公司楼下,大太阳底下,扯着嗓子唱了起来。她站在台阶上,笑着笑着又哭了。
现在我的小饭馆开在城东,生意不好不坏。我姐每周来三次,每次都点酸汤鱼,每次都说咸了。我说咸了你别吃。她说我偏吃。那三十万,我最后还是收了。但我没花,我存着,当饭馆的备用金。万一哪天我姐又丢了,我好有路费去找她。
这辈子,我丢过她一次。不能再丢第二次了。你身边有没有那种走散了又重逢的人?后来你们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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