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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自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

根据通告,11月1日起,每天0时至24时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措施有效期5年。

处罚方面,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相关规定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上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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