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间,三安光电发布公告称,10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三安电子”)通知,三安电子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与此同时,三安电子及三安集团所持全部13.12亿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

湖北、湖南国资背景主体发起破产重整

本次重整申请人具备国资背景。据公告,三安电子债权人湖北长江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麓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对三安电子破产重整;三安集团债权人湖南麓谷发展集团同时向法院申请对三安集团破产重整。

厦门中院就上述两项破产重整申请分别向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出具了通知书。不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尚未收到厦门中院受理破产重整的裁定书,申请人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厦门中院正式受理及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股权、质押与冻结情况

股权层面,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三安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129,911,084股,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2,359,796股,两家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2,270,880股,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30%。

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624,800,000股,三安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69,344,914股,两家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794,144,914股,质押股份占两家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0.52%。

值得一提的是,冻结规模已经远超控股股东实际持股。公告显示,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12,270,880股已被司法冻结,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8,213,360,199股,占两家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25.89%,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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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债权人从自然人转为机构

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针对三安电子、三安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

今年6月,自然人债权人林素真曾向厦门中院申请对三安电子、三安集团破产重整;9月2日,该申请被撤回并获法院准许,市场一度认为债务压力有所缓和,双方存在协商和解的空间。

而本次提交重整申请的是湖北、湖南两地国资背景主体,由自然人转向具国资背景的机构债权人,反映三安系控股股东的追偿方层级上升。

两地国资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提交重整申请,说明当前阶段,国资债权人与三安电子、三安集团之间,双方暂未达成一致的债务清偿方案,才走向破产重整申请这一司法手段。但这不代表后续完全没有协商空间。

实控人案件是本轮追偿潮的背景之一。2026年3月,三安光电实控人林秀成被监察机关留置、立案调查;9月24日,公司公告其因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今年4月,三安光电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科闯曾被留置调查,10月5日解除留置并恢复履职。

实控人案件、控股股东债务、股份冻结与破产重整申请等多重因素相互交织,使得"三安系"治理层面的不确定性依然高企。尽管三安光电在历次公告中均强调自身业务独立,但若本次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正式受理,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后续处置方式及是否触发控股权变更,将直接影响三安光电未来的治理结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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