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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1月1-10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报名工作顺利实施,佛山市招生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6〕7号)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严格规范报考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考,或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含学籍号、学习经历等能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注明学籍所在学校未设报名点、不满足学籍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等不能报考的原因,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等资料在户籍(学籍)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考,不得在其他报名点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考,或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原件(含学籍号、学历经历等能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注明学籍所在学校未设报名点等不能报考的原因,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等资料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招生办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考,不得在其他报名点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1.我市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2.随迁子女考生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3.我市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市)报考。各区在考位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受理我市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报考,具体受理规模由各区视情况安排;如考位紧张,则不再受理我市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报考。
4.普通高中学校普通报名点不接受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报考。
(三)同等学力人员
持高中同等学历证明等材料在户籍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二、规范中职(技校)考生报名
中职(技校)学校应提前摸查本校学生的报考意向,加强高考政策宣传,将高考报名的时间、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内容告知有关学生,特别是在校外实习的考生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中职(技校)学校暂未设置高考报名点的,其高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省内的,可持证明材料在户籍地(学籍地)报考;户籍在省外且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或父母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三、做好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资格审核工作于10月启动,各区和报名点负责各项条件的初审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区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佛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佛招委办〔2024〕3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家长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授权码或验证码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税收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等能反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时间的参保缴费证明),可通过“粤居码”“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查询《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年限查询(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情况)》或《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其中,居住证有效期认定主要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在线验证及公安部门在线审核。
各高中(含中职、技校)学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对不符合在我市参加高考的学生,提醒其留意原籍地的高考报名信息,及时回原籍地报考。
四、核验校正学籍信息
各区、各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开展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的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核准与更新校验,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信息等,特别是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确保与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误或有变化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新,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
五、督促考生办理身份证
为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市高考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港澳台考生和外国籍考生除外)。各区要督促身份证过期、遗失、消磁或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学生尽快办理身份证,有关手续可通过“粤省事”“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报名点(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各区要认真组织本区各报名点(学校)做好报名工作,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考生,确保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各学校(含市直)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管理。
(三)各区应将所在区报名点设置情况报市招生办备案,其中拟新增报名点应及时向市招生办提出申请,经市招生办核准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区应及时汇总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各区对申报2027年普通高考需信息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初核,并于2026年11月20日前汇总报市招生办。各区需在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附申请表、评估表、佐证材料)报市招生办。
附件
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高中阶段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点击下载)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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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教育
编辑:25小时
审阅: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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