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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有情况报告69条。其中,市检察院机关14条,巴州区检察院5条,恩阳区检察院15条,南江县检察院18条,通江县检察院9条,平昌县检察院8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落实“三个规定”与具体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应录尽录”,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持续净化司法办案环境。

文稿|检务督察部 审核|陈贵平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26年第1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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