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碳要闻
A. 政策指引
1.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分类监管模式,减少对发电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扣减相应的环保电价款,其中,因环保设施无正当理由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负责、数据共享、结果互递的协同机制。三是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燃煤发电企业的罚款,优先保障电力企业污染减排支出;电网企业扣减的环保电价款按规定返还用户,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零碳解读:此次环保电价监管规则调整,核心是进一步厘清环保电价扣减与行政处罚的适用边界,在强化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责任的同时,减少重复监管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部门协同和资金使用方向,电网企业扣减的环保电价款按规定返还用户,罚款则优先用于保障电力企业污染减排支出。
B. 行业动态
2.“十五五”时期国家水网建设投资需求将突破6万亿元
据央视网10月12日报道,今年以来国家水网建设加速推进,“十五五”时期国家水网建设投资需求将突破6万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实施水利项目4.14万个,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8项。前三季度,我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7950亿元,为确保实现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万亿元的目标,我国正在积极培育发行更多水利REITs,推进水网建设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试点,通过多种措施来增强水利项目的融资能力。
零碳解读:国家水网建设提速,既是完善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体系的需要,也将成为“十五五”时期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方向。“十五五”时期建设投资需求预计突破6万亿元,叠加重大水利工程持续开工,有望带动工程建设、建材、装备制造等上下游产业需求。与此同时,水网建设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投资规模,更在于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
3.我国风电装机规模连续16年稳居世界第一
据央视新闻10月14日报道,今年前八个月,我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达5326万千瓦。到8月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6.9272亿千瓦,同比增长19.64%。目前,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已连续16年稳居世界第一,我国风电机组出口规模也持续攀升。
零碳解读:我国风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既反映出国内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推进,也为风电产业链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风电装机规模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的重点也正从单纯追求装机增长,转向提升风机大型化、系统效率和并网友好性等综合能力。与此同时,国内市场规模与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也为中国风电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支撑。风电机组出口规模持续攀升,意味着中国风电产业的竞争力正从国内市场向海外延伸。
4.《矿产资源目录》发布:我国共有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
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矿产资源目录》。
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等工作的依据。将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矿产资源目录,为矿产资源“上户口”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以及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原《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形成了《矿产资源目录》。为保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此次优化调整继续沿用原分类框架,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部分矿种及亚矿种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目录》与各项管理工作的衔接。同时,为规范新矿种报批,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标准文件,后续将公开发布。
零碳解读:《矿产资源目录》的发布,为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的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分类依据。目录在延续原有分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矿种及亚矿种,有助于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矿产资源分类不仅关系到勘查开采、矿业权管理和税费征缴,也影响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5.国家能源局:提早谋划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6年第三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会议强调,要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要提早谋划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监管,加强供需监测预警,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及时妥善处置群众各类用能诉求。要扎实做好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后半篇文章”,全力推进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充分转化运用监管成果。要加大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落实力度,压茬推进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
零碳解读:此次会议释放出电力监管进一步向市场秩序、能源保供和民生用电协同发力的信号。一方面,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并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另一方面,迎峰度冬准备提前展开,供需监测预警和群众用能诉求处置将成为监管重点。同时,会议强调落实“获得电力”政策、提升供电质量及治理非电网直供电小区,体现出电力监管正从市场机制完善延伸至供电服务末端,更加注重政策落地与群众用电体验。
6.我国牵头制定的电气继电器领域国际标准发布
据央视新闻10月13日报道,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电气继电器领域国际标准《电气继电器 试验与测试 第3部分:继电器线圈特性》。该标准由我国专家担任项目负责人,联合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瑞士、日本等多个国家的专家共同制定完成,为电气继电器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了先进、统一的测试方法标准。
该标准的发布明确统一了电气继电器线圈参数的测试条件与测试程序,解决了目前行业已有标准内容不详尽、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为全球电气继电器制造商、用户与检测机构提供了可复现、可比对的技术依据。该标准将成为全球制造商、用户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性能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产业标准化、产品质量与国际贸易均具有重要价值。
零碳解读:电气继电器是工业控制、电力系统、家电、汽车、通信等领域的核心基础元件,基础机电继电器是应用最广的一类电气继电器。该标准通过统一电气继电器线圈参数的测试条件与程序,解决了行业现有标准操作性不足、测试结果可比性不强等问题,为产品性能评估和质量控制提供了统一依据。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提升检测结果的可重复性与一致性,降低企业研发、检测及采购环节的沟通成本。
7.前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升至53.6%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0月12日消息,2026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8.3万辆和1247.2万辆,同比增长均超1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累计占比上升至53.6%。
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1.4万辆和182.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3.6%,新能源汽车月度新车销量占比再创新高,达到61.6%。汽车出口保持高速增长。9月,汽车出口105.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57.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占全部汽车出口量比重连续4个月过半。
零碳解读: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产销保持两位数增长,新车销量占比升至53.6%,表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汽车市场的重要增长力量。9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进一步升至61.6%,创月度新高,显示市场渗透率仍在提升。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6倍,占汽车出口总量比重连续4个月过半,反映出中国汽车出口结构正加快向新能源转型。国内市场渗透率提升与海外需求增长形成双重支撑。
8.生态环境部新设核电建造安全监管司、核电运行安全监管司
近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其中,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显示,该部已新设立核电建造安全监管司、核电运行安全监管司。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在今年8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十五五”期间,中国运行的核电机组数量将跃居世界首位。
董保同表示,目前,我国在建是世界第一,运行是世界第二,已经取得运行许可证的机组达到65台,到2030年接近100台,届时将成为世界第一,确保实现高水平核安全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他说,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零碳解读:随着核电项目建设和运行规模持续扩大,监管工作不仅要覆盖核电机组建设、调试、运行等不同阶段,还需要应对机组数量增加带来的监管范围扩大、技术要求提升等挑战。随着核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如何在加快核电发展与保障高水平核安全之间形成有效衔接,将成为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课题。
9.前三季度我国“新三样”产品出口增长43.6%
海关总署10月14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94万亿元,同比增长18.8%。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增长43.6%,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出口占全国同类商品比重七成以上。
零碳解读: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新三样”出口增长43.6%,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出口占全国同类商品比重超过七成,反映出我国外贸增长动能正从传统商品出口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拓展。一方面,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新三样”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显示出我国新能源产业链的制造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C. 国际新闻
10.沙特阿美总裁:全球原油库存逼近“危险低位”
据新华社10月13日报道,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沙特阿美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阿明·纳赛尔10月12日在第二十五届世界石油理事会能源大会(世界石油大会)上表示,全球原油库存正逼近“极度危险”的低位,可能需要两年时间才能恢复至正常水平。
受霍尔木兹海峡局势影响,全球能源供应链持续承压,原油供应紧张程度加剧。纳赛尔表示,当前商业陆上石油库存已低于60亿桶,这已经是“最后可用的缓冲”,但这些库存绝大多数实际上无法为市场所用。
纳赛尔认为,由于全球原油消费需求依然在持续攀升,即便霍尔木兹海峡在短期内完全重新开放、市场信心全面恢复,想要彻底补充消耗殆尽的库存,至少需要长达两年的“超负荷加班生产”。
零碳解读:这则消息反映出,霍尔木兹海峡局势对全球能源市场的影响,可能不止于短期供应中断,还可能通过库存消耗延长供应链修复周期。对于能源市场而言,后续需要关注的不仅是国际油价的短期波动,还包括主要产油国的实际增产幅度、商业库存变化,以及地缘风险是否进一步推高能源供应的不确定性。
二、专题碳讨
储能竞争从“建得成”走向“用得好”,并网规则拟进一步细化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储能和负荷侧资源加速发展,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并网管理规则也面临新的适应性考验。
9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意见的通知,拟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主体的并网运行管理要求,并强化涉网性能、调度责任与市场机制的衔接。
从新型主体如何真正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到储能电站如何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此次修订不仅关系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也将对并网主体的技术投入、运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产生影响。
图/ic
此次修订改了什么?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电力经济技术分析研究所所长王永利告诉零碳研究院,此次修订既是制度更新的需要,也反映了近年来电力系统的深刻变化。2021年版规定有效期为5年,2026年正处于制度衔接节点;同时,《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及容量电价机制陆续出台,也要求并网管理规则与之衔接。
更深刻的变化发生在电力系统。
随着新能源占比提升、储能规模扩大和负荷侧资源增多,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正在发生变化。据王永利介绍,截至2026年7月底,全国风电、光伏装机合计约19.5亿千瓦,占总装机近一半,出力波动进一步增加了电网在频率、电压和负荷变化下的稳定运行压力。与此同时,截至2026年6月底,新型储能装机已达到1.53亿千瓦/3.96亿千瓦时,成为重要调节资源。储能管理重点也从“有没有储能可用”转向其可调用功率、持续时间、可用容量和实际响应性能。负荷侧也在发生变化,电力用户正由被动用电主体转向可调节资源,通过调整用电功率和时段参与削峰、调频和需求响应。
南网能源院系统部研究员陈彬彬认为,电力系统的变化还体现在安全支撑和调度管理方式上。随着传统同步机组占比下降,系统对新能源、储能等电力电子设备的频率、电压支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并网主体需要从“被动跟随”向“主动支撑”转变。另一方面,分布式新能源、用户侧储能、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大量主体加速接入,调度管理也需要从“集中式直调”转向“聚合化协同”,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方式整合分散资源。
此外,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不断发展,发电、电网、负荷和储能之间的双向互动持续深化。陈彬彬表示,这打破了传统“发电—并网—售电”的单向链条,项目与公共电网之间的交换功率控制、责任界面划分、反送电约束等问题亟待明确统一规则。王永利也指出,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市场交易结果对电力系统实际运行的影响增强,并网管理也需要更好地协调电网安全、调度运行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
与2021年版规定相比,此次拟修订的新规有何不同?
陈彬彬告诉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对照2021年版《规定》,本次修订主要针对三方面问题:一是并网主体覆盖不足、新业态管理规则缺失,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不断拓展,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可调节负荷及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新主体缺乏明确的管理依据和技术要求;二是并网全生命周期管理存在短板,在涉网参数变更审批、关键性能测试及擅自脱网、变更参数等行为约束方面仍需完善,难以适应新能源和储能规模化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三是并网管理与电力市场衔接不足,随着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发展,部分已由市场机制实现的调峰、调频、备用等功能仍存在行政考核,增加了市场主体的合规成本。
从“有资源”到“调得动”,新型主体面临什么考验?
新型主体纳入并网运行管理,背后是电力系统调节需求的变化。随着新能源占比提升,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主体逐渐增多,电网可利用的调节资源不再局限于传统发电机组。但这些资源能否真正成为电网可调用的系统资源,仍面临接入、监测和控制等方面的考验。
陈彬彬表示,此前部分负荷侧资源主要通过聚合平台间接接入,调度机构难以准确掌握其实际可调容量、调节速率和持续时间,调节指令的传递与执行效果也有待提升。在她看来,过去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调度机构往往难以准确回答负荷侧资源“能调多少、能调多久、调节多快”,容易出现“有资源但调不动”的情况。
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推动相关主体从具备调节潜力走向真正可调用,即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一方面,通过完善涉网参数报送和自动化设备配置,让调度机构掌握资源的运行状态与调节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涉网性能测试、规范调度指令执行和明确运行责任,确保资源不仅“看得见”,还能够按照要求参与系统调节。
不过,新型主体纳入并网管理并非始于此次修订。王永利表示,2021年版《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已将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纳入管理范围,此次修订是在既有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
在王永利看来,此次修订体现了并网管理思路的两个转变:一是从“以发电机组为中心的并网管理”转向“面向源网荷储各类可调节资源的并网管理”;二是从过去按照资源身份进行管理,逐步转向按照资源的实际调节能力和运行性能进行管理。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能够响应调度指令的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要求,并对新型储能、负荷侧资源的调节能力、调频性能,以及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通信和网络安全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这意味着,随着电力系统中可调节资源的类型不断丰富,并网管理也需要从明确主体范围,进一步走向规范运行能力与责任。
王永利认为,未来无论是电源侧、储能侧还是负荷侧,只要能够对电力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接受调度,就可能同时成为电力系统运行责任的承担者和市场价值的提供者。对储能行业而言,这也意味着其价值评价不能只看装机规模,还需要关注实际调节能力、运行性能以及参与电力系统调节的能力。
储能如何从调节资源走向规范化运行?
随着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角色正从辅助性的调节资源,逐步转向参与系统调节和电力市场运行的重要主体。在这一背景下,《规定》的修订,也为观察储能如何进一步融入电力系统运行规则提供了一个窗口。
《规定》明确了新型储能和负荷侧并网主体技术指导和管理的范围,进一步细化了储能容量衰减率、SOC(荷电状态)、转换效率、最小连续充放电时间等参数要求。
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专家刘明告诉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此次修订将进一步强化储能并网运行管理。一方面,能够响应调度指令的新型储能将纳入统一管理,额定容量、充放电速率、可调容量、荷电状态(SOC)、转换效率和容量衰减率等参数也需按要求报送。另一方面,电池衰减导致参数变化时须及时上报,电池和储能变流器(PCS)累计更换比例达到相关门槛后,还需重新开展并网测试。相应地,储能项目在设计、并网验收和日常运维中,都需要加强故障穿越、电压调节等涉网性能管理,做好参数监测、台账维护和检修报批。
“此次修订实质上把储能竞争从‘建得成’推向‘用得好’,对高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刘明表示。
在设备选型方面,刘明表示,随着故障穿越、电网适应性以及有功、无功动态响应等涉网性能要求进一步明确,设备能否通过相关测试、长期保持稳定运行,将成为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重要考量。系统集成方面,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的参数精度,以及与调度机构的数据交互能力,也将影响储能电站能否准确执行调度指令、兑现调节能力。
运营环节的变化同样值得关注。刘明表示,随着储能电站容量衰减、设备更换和可用能量等指标受到更严格的关注,企业需要加强在线监测、定期容量标定和专业化运维,推动运维模式从故障发生后的抢修,转向对设备性能和运行状态的持续管理。对于已经投运的老旧电站,企业还可能面临涉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运维体系完善等投入。
在刘明看来,未来储能项目的竞争力将更多取决于长期可用容量、效率保持率和调度履约率。随着设备技术逐步成熟,专业化运营团队对场站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将更加重要,项目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也将成为衡量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新规落地,不同主体如何应对
规则进一步细化后,电网企业和并网主体也需要相应调整管理与运营方式。陈彬彬认为,电网企业应首先梳理并网运行管理事项,同时完善涉网参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关键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变更留痕和校核。对于并网主体,则需要对照新规开展涉网性能自查,规范设备参数变更和报送流程,并及时完善并网调度协议。
在具体实施上,存量项目与新增项目需要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对于已经投运的储能电站,重点在于排查涉网性能是否达标、运行参数是否准确,以及设备更换或技术改造后是否需要重新开展并网测试;对于分布式新能源,补齐调度通信和数据报送能力、提高可观测性是重要任务。
相比之下,新建绿电直连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更需要在规划设计和接入评审阶段落实相关要求,提前明确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接网容量及调节资源配置,避免项目建成后再进行改造。对于可调节负荷和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则需要进一步完善接入标准、聚合平台和调节机制,让分散资源能够接受调度、兑现调节能力。
陈彬彬认为,分类推进的关键在于区分不同主体的技术基础和运行特点:存量项目侧重排查、整改和能力补齐,新增项目则应从规划设计阶段落实并网要求。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合理的激励安排,让各类主体在承担运行责任的同时获得参与系统调节的合理收益。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朱玥怡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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