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1点44分,成都青白江区凤祥大道外国语小学校门口,接娃的家长挤成一团。
32岁的曹某某和31岁的向某因为电动车让路吵了起来,周围家长冲上去拉架,几个人合力才把她拉开。
民警赶到当场控制曹某某,向某被送进医院。
10月14日晚,成都青白江警方发布通报,将此案定性为故意伤害案,向某鼻骨、手臂受伤,无生命危险。
两个人此前互不认识。向某骑车经过时觉得曹某某的车挡了路,出声提醒挪一下。曹某某认为路面够宽,没必要挪,不肯让。
吵到气头上,向某说了一句带“没家教”意味的话。这句话直接点炸了曹某某。她转身从车把上摘下U型锁,走到向某跟前,一只手拽头发,另一只手举着锁砸了下去。
现场视频显示,她下手一下比一下重。旁边一名男家长上前拉,拉不住。最后一名女家长从背后死死抱住她,才和男家长一起把两人分开。
有目击者称,曹某某衣服上沾了血,人却很平静,还拨弄手机打电话、拿手机拍照。这种反差让很多人看完视频后印象极深。
但即便只是疑似,这段话已经让舆论从“她为什么下手这么狠”转向另一个问题:她事发前到底压抑到了什么程度。
未经官方证实,有网传信息称曹某某是一名单亲妈妈,独自带娃,经济条件不好。不管背景如何,生活压力不能成为持械伤人的理由。
一个人可以过得很难,但向某没有义务为曹某某的情绪买单。
刑事门槛卡在伤情鉴定上。警方已按故意伤害案立案,最终是刑事处罚还是治安处罚,关键看向某的鼻骨伤情。
按照现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单纯线性鼻骨骨折、没有移位,只能定为轻微伤,走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加罚款。
但如果鉴定为粉碎性骨折或双侧鼻骨骨折,就够得上轻伤二级,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曹某某用的是实心金属U型锁,属于硬质钝器。拿钝器砸人头脸,就算最后只定轻微伤,治安处罚也会顶格处理。真走到刑事程序,持械击打头部是明确的从重情节。
过去类似案件判得都不轻。2015年济南一小伙因口角拿U型锁砸人头,打死人,判了死缓。南宁两名保安吵架,U型锁砸人,一死一伤,全进去了。
民事赔偿躲不掉。向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还有后续面部修复费用,全部由曹某某承担。
伤在脸上和头上,留疤几乎确定。后续整形修复是一笔持续开销。想争取从轻处罚,还得额外掏补偿金换谅解书,但向某有权拒绝出具谅解书。
有说法称曹某某经济条件不好。法律不会因为没钱就免了赔偿。判下来之后,该冻结冻结,该划扣划扣。
子女政审受影响。这是很多人忽略的一条。公安部有明确规定,若最终构成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或本人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报考公安、军队院校等的政治考察可能受影响。
曹某某自己也有孩子。她这一锁砸下去,若最终构成严重暴力犯罪,可能对孩子日后报考军警类院校等产生影响。
除了法律后果,还有一层“社会性死亡”。案发地点就在学校门口,现场大量家长围观,视频传遍本地家长圈。
曹某某以后买菜可能碰到熟人,接送孩子可能遇到其他家长,孩子在学校也可能被同学议论。
就在今年4月,福建一所学校门口,一名女司机因停车纠纷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下车脚踹保安,反被扇耳光致耳膜穿孔,事件同样引发全网热议。
再往前,U型锁伤人的判例在全国多地都有。理发店里因为发型不满意拿U型锁砸人的,最后都走了刑事程序。
这些事有一个共同点:导火索都是日常琐事,升级速度极快。从拌嘴到动手,有时候不到一分钟。当事人事后回头看,很难解释当时为什么控制不住。
曹某某这件事也一样。挪个车的事,几句口角,一把锁,几十秒,后半辈子改写了。
两个孩子,一个的妈妈躺在医院,一个的妈妈面临刑责。她们那天都是去接孩子的。
曹某某会不会拿到谅解书,向某愿不愿意出具,鉴定结果具体怎么定,这些都会影响最终走向。
但有一件事已经确定了:那把U型锁砸下去的时候,曹某某把自己的选择权交出去了。
你认为伤情鉴定结果会走向轻伤二级还是轻微伤?如果你是向某,你会出具谅解书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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