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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药)
近日,据中国食品药品网报道,吉林省药监局披露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进展。
行动将处方药销售、药品购销渠道、执业药师履职、追溯信息上传等列为重点,检查范围覆盖零售药店、连锁总部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今年以来,吉林省药监系统已累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940家,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案件5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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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药品经营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区域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整治瞄准药品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包括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追溯信息缺失等。监管部门将城乡接合部、农村以及学校、医院周边药店列为重点检查区域,对处方药、冷藏冷冻药品等品种,着重核查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销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也延伸至连锁总部。检查组仔细核对统一采购记录、下属门店“七统一”管理落实情况、库区温湿度记录,以及购销系统中的票据、账目和实物信息。针对总部对部分异地门店督导频次不足、个别批次药品出库追溯码漏扫等问题,检查组责令其改正,并要求对全部下属门店开展内部排查。
除现场检查外,吉林省还运用药品追溯数据排查风险。一家零售企业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量异常,引发监管核查。今年以来,吉林已对特殊药品经营数据异常的5家企业开展延伸检查,对频繁变更许可事项的13家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药品网络销售方面,监管部门通过监测发现涉嫌违规信息54条,均已移交属地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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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近万家零售企业,立案512件
报道显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药监系统累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940家、零售连锁总部91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227家,同时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07家、医疗机构4829家;累计立案512件,罚没款合计192.44万元。查处问题主要涉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劣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执业药师“挂证”整治也有了处置结果。今年以来,吉林省对75名“挂证”执业药师作出3年内不予再注册的处理决定。与此同时,依托触发式追溯监管模块,全省累计接收风险信号100个,已办结87个,其余13个正在处置。追溯数据、网络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成为此次行动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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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不到位,药店可能再次受罚
本次报道中的一起案例,对药店具有直接警示意义:蛟河市一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首次检查时被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其仍未整改到位,依法予以罚款。也就是说,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后,药店是否真正改正,仍会受到后续核查。
从此次整治重点看,药店需要重点核对处方药是否凭合规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实际履职、药品来源是否合法、冷链和温湿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以及入出库追溯码是否按要求扫描上传。连锁总部还应检查统一采购和配送管理能否落实到异地门店,及时发现门店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
吉林省药监局表示,将继续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加强风险企业管理和药品全品种全链条追溯,不断强化与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对药店来说,此次行动释放的信号已经明确:监管正在同时核对门店现场、总部记录和系统数据,经营环节留下的异常与整改后的实际表现,都将成为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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