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致持牌法团有关从事保荐人工作以及进行簿记建档及配售活动的通函》,再次就保荐人工作作出监管表态。此时距离该机构1月30日发出上一份保荐人工作通函,已过去八个多月。
通函所公布的内容主要分成两部分。其一,香港证监会确认,保荐人工作自今年1月以来已有所改善,资源及主要人员能力均呈改善迹象,业务集中度与人员工作量明显回落。
其二,通函要求保荐人及首次公开招股(IPO)的其他把关者继续加强有关工作,并警惕涉及IPO及上市后活动的不透明安排。
香港证监会提到,这类安排可能产生可疑的认购指示,人为夸大首次公开招股的股份需求,或助长上市后潜在操纵买卖的交易活动。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乐见市场自1月以来取得的进展;虽然大部分市场参与者均能遵守规则,但中介人仍须对与可疑安排相关的各类警号保持警惕,并对任何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
她并表示,对于少数企图损害市场公平性、秩序及质量的不法分子,香港证监会将毫不犹豫地采取执法行动。
与1月的通函不同,彼时通函重在查漏补缺,指示保荐人从速进行内部检讨,纠正招股文件拟备工作的严重缺失;此次通函则属于对整改成效的“期中评估”,并在评估之外划出新的监管红线。
保荐人“减负”成效已量化显现。香港证监会观察到,5家最活跃保荐人涉及的、正在审批的上市申请占整体申请的比例,由截至1月的77%降至截至9月的65%。
人员瓶颈亦在疏通。1月30日至9月30日期间,香港证监会加快处理新提交的主要人员委任申请,获审批的新主要人员数量较2025年同期增加65%。
同期,负担过重的保荐人数量,以及负担过重的主要人员数量,均减少78%。活跃上市申请、保荐人及签署主要人员数量在前九个月均有所增加,签署主要人员的平均工作量亦有所缓解。
监管尺度并未放松。今年1月至9月,香港证监会向11家保荐人发出进一步书面函件,就上市申请人的业务实质及保荐人尽职审查、回复是否充分表达关注。
在此期间,共有65宗上市申请被暂停审理。而今年1月通函披露时,处于暂停状态的申请还仅为16宗。
通函还点名IPO“不透明安排”,指出上市申请人疑似向指定投资者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士,提供未经披露的认购资金或保证回报。
预警迹象包括:上市申请人在上市前后不久作出重大预付款项、贷款、投资或其他资金往来,可能惠及IPO投资者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士;有关安排还可能掩饰最终投资者的身份。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