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间,泰格医药(300347)公告称,2026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泰格医药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两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9月20日,泰格医药控股股东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合计持有泰格医药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5月12日补充披露。叶小平、曹晓春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其中对叶小平处以50万元罚款,对曹晓春处以50万元罚款。
泰格医药表示,前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并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提高规范意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同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因叶小平、曹晓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叶小平、曹晓春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26年半年报显示,泰格医药实现营业收入37.08亿元,同比增长14.06%;但归母净利润却亏损4.1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盈利3.83亿元骤降207.78%。
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剧烈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高达4.43亿元,处置相关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损失亦达4606万元,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亏损6.91亿元。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为2.78亿元,同比增长31.78%,显示主业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复苏。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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