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ST广糖(000911.SZ)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因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且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监管部门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罗应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会计师黄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周新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联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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