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日前,证监会对陈秋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581.15万元,并处以1.56亿元罚款;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0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11日。陈秋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陈秋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2581.15万元。

2024年10月8日至10日,陈秋航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581.15万元,并处以1.55亿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综上,合计对陈秋航没收违法所得2581.15万元,并处以1.56亿元罚款。

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陈秋航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