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拖得起、法院拖得起,唯独检察院拖不起——它的期限法律规定得最死。
今天就讲这条最严格的线。
公安把案子移交检察院,分两种,文件不一样:
• 审查逮捕——交的是《提请批准逮捕书》
• 审查起诉——交的是《起诉意见书》
很多人分不清"送到检察院"到底送的啥。从公安把案卷交给检察院案管中心那天起,审查起诉的期限就开始算了。
二、主期限:1个月,可以延长15天
法律就一句话: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
• 关在看守所的,1个月
• 取保候审在外的,也是1个月
很多人以为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是1年,没法律依据。取保候审的侦查期限是1年,审查起诉期限还是1个月——因为检察院干的事就两样:看案卷证据材料、提审嫌疑人,取不取保对这两样没影响。
1个月办不完?可以延长15天,合计45天
三、退回补充侦查:至多2次,每次1个月
45天还达不到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俗称"退补")。退补,公安1个月办完,15天也行,但一般用足1个月。
退补时间一到,公安把案卷再送回检察院,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又是1个月起步,必要时再延15天。
如果还是不行,可以第二次退补,再退给公安1个月,再回来又是1个月+15天。
全套流程走完,检察院最长的办案时间:
1月+15天(首轮)→ 1月(公安退补)→ 1月+15天(次轮)→ 1月(公安退补)→ 1月+15天(再轮)= 六个半月
6个半月用完,检察院必须做出决定——要么起诉到法院,要么做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有三种
1. 证据不足不起诉
2. 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3. 法定不起诉
关键提醒:退补合计只能2次,不管中间换没换检察院。区检察院用了2次,换到市检察院,也不能再退——前面已经用完额度了。
四、改变管辖:期限重新计算,退补额度不重置
特殊情况——改变管辖(区县检察院移送上级院,比如可能判无期、死刑的案子):
• 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 但退补2次的合计额度不重置
五、检察官自己会怎么"挤"时间
实务里,检察院时间卡得死,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办不完,常用两招:
1.退给公安,让公安的侦查期限消化时间
2.起诉到法院,法院的排期没检察院这么死
所以你会看到案子在公安拖很久、在法院拖很久,检察院自己不轻易超期。我手上有个案子,去年11月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到现在法院都没立案,人还关在看守所——检察院一分没拖,是法院在"挤"。
六、最后一句
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公检法三家里期限最严的一道关。记住:
• 1个月 + 15天(首轮)
• 退补1个月(最多2次)
• 合计最长期限6个半月
• 6个半月一到,必须起诉或不起诉
到期必须出结果——这是这条线最硬的规矩。
我是吕律师,专做刑事控告与辩护。关注我,遇事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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