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有效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有关情况和问题。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0474-12388

通信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7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2000)

网站:

http://neimeng.12388.gov.cn/wlcbs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0474-12380

通信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8号市党政大楼916室(邮编012000)

网站:

https://12380.nmgdj.gov.cn/reportingplatform/view/jblx.html?dept=乌兰察布市组织部&real=1

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委机关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乌兰察布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