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杨某某、陈某某两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1月17日14时在法院第二十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物业服务领域常见的民商事纠纷范畴,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关于服务权责、相关费用核算等核心争议的最终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杨某某、陈某某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7 14:00:00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二十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30009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赵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国内头部物业服务企业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相关权责约定展开,目前公告暂未披露具体涉及的项目名称与争议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后续庭审将围绕物业服务履约细节、双方争议焦点展开调查与辩论,相关进展也将按照司法公开要求逐步对外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邱晓欢,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333人,注册资本2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2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75号1层103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深圳市万科物业控股有限公司100%26002030-04-10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万科物业提起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属于物业行业常见的普通民商事纠纷,涉案争议未披露重大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实质冲击。该类诉讼也是企业厘清服务权责、维护正常运营秩序的常规合法手段,后续判决结果仅会对涉事双方的权责及费用认定产生直接影响。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