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份某建筑集团发布的:关于公司阶段性薪酬优化调整的通知刷屏朋友圈,通知内容:说是行业不景气、经营亏损,公司要搞“阶段性薪酬优化”,从2026年10月开始,所有人工资统一降到3000块一个月,不管原来拿多少。
公司说这只是临时自救,等以后盈利了再把工资调回去。可一纸通知,直接把所有员工的收入直接砍半甚至更多。
面对公司这样的单方降薪,员工也都没有默默接受,而是直接联合写了一份声明,明确拒绝这个方案。
可能很多人可能觉得,公司都要快撑不下去了,员工是不是应该体谅一下?
这个道理要分开看。企业经营有风险,这个风险本来是老板和公司承担的,不能简单一纸通知,把经营压力转嫁到打工人身上。
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最核心的条款。按照劳动法,想要变更薪资,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还要落实到书面上。并不是公司管理层关起门来开个会决定一下,然后发个通知,就能直接把所有人工资给降了。
这份通知里,不光是把基本工资给一刀切降到3000,就连后面的项目提成、费用承担的规则也一起给改动。项目经营成本、税费,都要项目组自己承担;项目款项到账也只能先给发80%,剩下的要等项目全部做完才兑现,以后部门不再承担各类费用。相当于员工干活,还要自己垫钱扛公司的运营成本。
而且公司承诺的“扭亏之后恢复薪资”,却并没有写清楚什么时候恢复、恢复的标准是什么,也没有任何保障条件。口头的承诺,风险全都压在员工这边。
员工的诉求其实很简单:不同意单方面降到3000元月薪。要么继续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正常发放;如果公司确实想调整薪酬,那就坐下来,和大家好好协商,达成一致再签书面协议。
员工也表明态度:只要没有协商好、没有签字确认,公司要是强行只发3000块,就属于拖欠、不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大家就都保留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的全部权利。
企业遇到难关想自救可以理解,但自救也不能拿员工的基本生计来开刀。 公司经营困难,不等于可以单方面强制降薪。大幅削减工资,直接影响普通人的房贷、家庭开支、日常生活。企业的生存,不应该是以牺牲员工合法收入为代价。
劳资双方本来就该是同舟共济,但“同舟共济”的前提,是自愿协商,而不是企业单方面下达通知,强制让员工一起承担经营亏损。想共渡难关,先好好坐下来谈,尊重法律,尊重每一位打工人的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评论区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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