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7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按照征缴工作安排,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不低于400元;国家对个人缴费如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个人保费须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按年度缴纳。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需由个人一次性缴清当年财政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标准两项费用。
参保时间不同,医保待遇享受规则有所区别。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 2027年度保费缴纳的城乡居民,自2027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按规定执行待遇等待期。
对于逾期参保缴费,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中断参保的,足额缴纳2027年度保费后,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城乡居民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其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追溯报销,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新生儿参保有专项政策。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次年才办理参保的,须补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如不补缴,则仅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医保待遇。
据悉,本次参保缴费线上可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渠道缴费;也可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办理签约自动扣费;还可前往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缴费。(记者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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