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友好酒店让携宠出行愈发便利,同时对宠物管护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清新法院审结一起旅客遛狗不慎致人受伤案,为文明养宠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2025年底,王某预订清远某酒店“宠物入住套餐”,携带两只宠物狗入住。办理入住时,王某与酒店签订《宠物协议》,协议用加粗字体明确约定,客房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宠物必须用牵引绳牵引,并由主人陪同出行。
翌日上午,程某作为酒店保洁员来到客房门口准备打扫卫生。其间,王某和同伴携宠离开客房,在走廊为宠物狗整理衣物、清理排泄物时不小心松开了狗绳,其中一只宠物狗突然冲向程某,咬伤其腿部。
当天,程某前往医院治疗并接种疫苗。事后,因双方协商赔偿无果,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00余元。
【裁判结果】
清新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没有挑逗、惊吓犬只,对于损害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酒店通过与客人签订《宠物协议》并加粗重点条款的方式,充分告知客人携宠入住的相关权利义务,已经尽到提示与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而王某作为宠物管理人,携带宠物到公共场所,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在宠物突起袭人时未能及时牵制,致使宠物咬伤程某,应当对程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经核定程某的损失,法院判决王某向程某赔偿5000余元。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王某在公共区域松开牵引绳,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宠物突袭伤人,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宠物身处陌生环境极易应激冲动,携宠入住酒店等公共场所时,务必全程牵绳、文明管宠,守护自身与他人人身安全。各文旅经营主体也应持续完善携宠入住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告知,与宠物主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文旅消费环境。
南方+记者 邓文燕
通讯员 叶晓彤
【作者】 邓文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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