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如今,大洋河候鸟栖息地天鹅成群游弋。
今年9月3日,辽宁省凤城市、东港市检察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大洋河候鸟栖息地周边河道修复情况。
每年2月至6月,沿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北返的大天鹅、绿头鸭成群结队,翩然而至,飞临大洋河。
大洋河发源于辽宁省岫岩县,蜿蜒流经凤城市、东港市,最终汇入黄海,是辽东地区重要的候鸟“中转站”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然而,近年来随着流域生产生活活动增多,非法采砂、违规渔具捕捞和拦河坝等设施问题一度对这片候鸟依恋的水域生态造成影响。
2023年3月,东港市小甸子镇汪家隈段曾发生大天鹅、绿头鸭等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事件。彼时,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加强保护,问题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栖息地横跨凤城与东港两市,单靠一地巡查,总有力不从心之处。而且,大洋河凤城段与东港段山多、林密、湾多、水况复杂,监督取证困难重重。
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凤城市检察院与东港市检察院主动对接、联手行动。同年9月12日,两地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深入东港市龙王庙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和凤城市蓝旗镇、沙里寨镇,沿大洋河40余公里流域逐段巡查、现场勘验。
“站在河滩上一眼望过去,采砂留下的大坑一个挨着一个,水鸟栖息的浅滩受到明显扰动;再往下游走,地笼、丝网还泡在水里,而当时正值禁渔期。”办案检察官鄂秋宇回忆道。这次联合调查重点关注了两类问题:一是大洋河两岸存在非法采砂,影响候鸟栖息地;二是禁渔期内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设置地笼、丝网捕鱼。发现问题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动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今年3月10日,两地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候鸟保护专家、特邀检察官助理赶赴现场,进一步查明:在涉河防洪工程审批监管中,施工方采石采砂范围的划定还不够明确,致使施工方在约10公里河道内采石采砂,形成10余个大小坑槽,对河道生态造成一定影响。
“要治好这条河,先得把‘跨界协作’这道坎跨过去。”鄂秋宇向记者坦言。今年3月25日,凤城市、东港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现场召开推进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鸟类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线索快速移送、证据互认互通、联合巡查督导等机制,对候鸟迁徙通道实施全流程保护,实现上下游、左右岸一体监督,合力破解跨区域野生动物保护中发现难、取证难、监督难的问题。
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同向发力、积极整改。两地河道主管机关联合开展候鸟栖息地专项整治,平整遗留的砂坑,架设视频监控点位18处、无人机1台,加密核心栖息区巡查频次,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两地渔业主管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地笼、密眼网等禁用渔具,常态化巡护水域,累计投入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快艇3艘、车辆20余台次,拉网式排查发现无名号船舶17艘,现场清理违规挂网16块、地笼20块、捕鱼“迷魂阵”5个,并函请属地政府逐船核查登记、建立台账,同步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今年6月2日,两地检察机关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整改情况实地核查,确认非法捕捞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持续改善,沿河约10公里河滩、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的采砂坑已平整到位,当地还专门组建巡护队伍开展常态化管护,大洋河候鸟栖息区域生态稳定,能够满足候鸟迁徙、栖息、繁衍需求。
“办案只是起点,治理才是目的。”凤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丹表示,两地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跨区域协作,促进两地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推动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管护机制,让候鸟年年归来、让一河碧水长流,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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