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被供电公司告了:从2017年到2025年,近8年时间被指“窃电”,少计电费869.5万元;供电公司不仅要追回这笔电费,还要再加486.956万元违约使用电费,合计约1356万元。
可母公司却说,这不是自己偷电,而是“原电工与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盗窃国家电能”。如果这句话成立,这笔账到底该算在谁头上?
先看事情本身。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起诉的是正虹科技全资子公司岳阳湘城置业有限公司,案由是供用电合同纠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0月28日。正虹科技公告里写得很清楚:上市公司并非本案直接被告,被告是它的子公司。
原告称,2025年11月20日对湘城置业开展用电检查,经公安机关、原告、被告三方现场检查并公证,确认用电计量装置封签被私自开启、法定计量装置接线被改变,导致少计量。随后一份技术鉴定意见书认定,2017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窃电电费合计869.4793万元。
这也是为什么供电公司会把子公司告上法庭。电是湘城置业在用,用电户头、电费结算关系也在湘城置业和供电公司之间。计量装置又位于它的用电范围内。对供电公司来说,它首先追的是合同上的用电人,而不是先去找某个具体动手的人。普通人容易理解成“谁偷电谁赔”,但在供用电合同纠纷里,第一层关系是:谁和供电公司签了合同,谁就先可能被追补费用。
再看金额构成,1356万元并不是单纯8年电费。869.5万元是原告认定的少计电费,平均下来一年超过100万元。486.956万元是违约使用电费。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注意。正虹科技公告披露,双方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用电人私自开启计量装置封印的,按补交电费的三倍计付违约使用电费。但原告实际诉请的违约使用电费是486.956万元,并没有按三倍来算。也就是说,合同里写的是一回事,法庭上主张多少是另一回事,最终数额要看法院怎么认定。
正虹科技的回应,把问题推到了更深一层。公司称,本案民事诉讼系湘城置业原电工与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盗窃国家电能,目前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刑事退赔金额尚不确定,民事案件判决结果也不确定。
这个说法如果被刑事程序确认,案件就不再只是“用户侧电表被改”这么简单,而会牵出一个更复杂的责任划分:供电公司既是追偿方,又可能有内部工作人员涉案。
这就带出刑事和民事交叉时的关键争点。刑事上要查清谁参与、如何分工、非法利益归谁、退赔多少。民事上,供电公司仍可能依据合同向用电人追补电费和违约费用。企业如果想减轻责任,不能只说“是员工个人干的”,还要证明责任归属、供电方人员参与程度,以及这些因素是否影响违约使用电费的全额支持。刑事退赔一旦确定,也可能影响民事追偿的最终数额和衔接方式。
对上市公司来说,这笔钱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小数目。正虹科技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5.69亿元,同比增长1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069.8万元。如果1356万元最终由湘城置业承担,大致相当于公司上半年亏损额的三分之二。
不过公告也明确提示,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损益的影响。会计上是否计提、计提多少,还要看判决和刑事退赔进展。
公司还披露,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约676.9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95%。诉讼纠纷并非只有这一起,但这次被追讨的金额明显更大,而且直接牵涉供电合同、刑事犯罪和退赔责任。
对普通企业或用电户而言,这件事的提醒很直接:电表封签、计量接线不是可以随便碰的地方。一旦被认定私自开启封签、改变接线导致少计量,追补期限可能拉得很长,金额要靠技术鉴定,最后还可能叠加违约使用电费。企业想把责任推给某个员工,前提是能说清合同主体、装置管理、内部人员行为和证据链,而不是等供电公司查出来再解释。
所以,这1356万元最终由谁掏,眼下没有确定答案。它由869.5万元少计电费和486.956万元违约使用电费构成;供电公司先按供用电合同向用电子公司追讨,公司则把矛头指向原电工与供电公司人员合谋。最终影响金额的关键,是刑事审理能否认定合谋、民事法院是否支持原告主张的违约费用、刑事退赔如何衔接。在判决之前,上市公司只能提示不确定性。但可以确定的是,企业想从这笔账里脱身,靠一句“是员工偷的”远远不够,必须拿出责任归属和过错分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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