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款合同、还款记录骗提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10月17日,贵州安顺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法治安顺”通报了三起骗提骗贷典型案例,多人被记入失信管理、移送公安。
通报称,为持续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秩序,保护好缴存职工的“安居钱”,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伪造资料、虚构住房消费等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通过跨部门数据核验、事后合规核查,从严查处多起骗提骗贷案件。
通报涉及三起典型案例:
一,伪造借款合同、还款记录骗提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2月至4月,陈某等8名缴存职工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查,以上8人均无真实商业住房贷款及还贷行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轻信中介“无须真实房贷、可代办还贷提取”的虚假宣传,委托非法中介伪造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还贷流水、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其中,6人成功提取,2人未遂。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责令既遂的6人限期退回违规提取资金,将8人记入住房公积金失信管理名单,限制其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未遂的2人不予行政处罚;对成功取得资金的6人,分别作出警告、罚款不等金额的行政处罚。
二,伪造购房资料,虚构购房行为骗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蒙某某于2026年2月以虚假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资料成功骗提住房公积金后,又于2026年4月委托中介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付款凭证等材料,虚构购房事实,以“购买自住住房”为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后发现,其无真实购房备案记录,申报资料全部虚假,立即止付,未造成资金损失。中心将蒙某某记入住房公积金失信管理,限制其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中介签“阴阳合同”,违规多套取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5年4月,缴存职工李某办理购买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委托房产中介雷某代办交易及贷款手续。为谋取更高贷款额度,中介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低价合同用于实际房款交割、税费缴纳和房屋过户,高价虚假合同用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虚报房价,违规多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
中心依规责令李某限期退回违规多套取的贷款资金,将其记入住房公积金失信档案,限制其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并将中介违规线索移送住建部门。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事房产中介机构作出限期责令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介人员雷某作出限期责令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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