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83号
《关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小区和谐共治建议》
提案的答复
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小区和谐共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深化提升“红色物业”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社区“两委”人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人员力量担任小区党支部成员或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小区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的交叉任职,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调共治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督导办事处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扩大业委会覆盖范围,常态化开展履职监管和业务指导,提升业主自治组织公信力。
二是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星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落实物业服务综合评价和服务星级动态调整机制,从群众反映收费高、质价不符的小区开始,邀请物业行业专家参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考核标准,对物业公司履约情况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和公共收益管理费提取比例、物业费动态调整等相结合,通过奖惩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
对投诉量大、问题反映集中、经综合评价达不到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小区,更换项目负责人,下调星级服务等级,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就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或到期不再续约进行表决,从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约,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是联合执法检查。聚焦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违规装修等突出问题,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夜间深入各小区,检查电动车违规停放、楼道杂物堆积等问题,指导充电设施不足的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和停放场所。
四是开展提升行动。邀请行业专家,举办“物业大讲堂”,累计培训区、街道工作人员及物业项目经理600余人次。同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实现员工全覆盖,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
物业服务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项目经理带领客服、工程、秩序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在小区主出入口或中心广场等公共区域设立接待点,面对面听取业主诉求,争取将矛盾纠纷在小区内化解,今年以来累计开展800余场次。
五是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面对面听取业主诉求,限期反馈处理结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物业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优化投诉热线电话办理,明确处理流程和时限,及时办结群众诉求,降低投诉率。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召开物业联席会议,破解疑难杂症。
发挥社区协调作用,指导社区居委会发挥贴近群众优势,组织马扎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等,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日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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