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弃的孩子,该原谅亲妈吗?
我叫林小雨,今年二十九岁,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创意总监。
我这一生,有两个妈妈。一个生我,一个养我。这两个妈妈,在我心里,秤的分量天差地别。
我亲妈叫宋春兰,在我六岁那年的一个清晨,把我放在巷口的石凳上,头也不回地跟着一个南下打工的男人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清晨,露水还没干,街角有人吆喝着卖豆浆,我站在石凳边哭得撕心裂肺,喊她"妈——妈——",她始终没有回头。
是我养母赵桂芬,把我抱回了家。她是个纺织厂的工人,丈夫早逝,一个人拉扯我长大。她工资不高,却把我养得白白净净,供我读完大学,送进大城市工作。我管她叫妈,叫了二十三年,她是我心里唯一的亲人。
至于宋春兰——我的亲妈,那个清晨扔下我的女人,从此杳无音信。二十三年,她没回来看过我一眼,没给我写过一封信,没打过一个电话。我一度以为,她早就把我忘了,忘得干干净净。
我养母赵桂芬也把我当亲闺女。她常说:"小雨,你命苦,可妈命好,有你这么个闺女。"我每次听她这么说,心里都又酸又暖,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报答她。
我没想到,二十三年后,宋春兰会突然回来。
那是去年冬天,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声音苍老嘶哑:"是小雨吗?我是……我是你妈,宋春兰。"
我握着手机,愣了很久,才把那个名字从记忆深处捞出来。
"你找我什么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意外。
"妈想你了。"电话那头,宋春兰的声音带上了哭腔,"妈这辈子没本事,当年是没办法才走的……现在妈老了,病了,就想着回来看看你。"
我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楼下车水马龙,心里翻涌着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二十三年没见,她突然说"想我了",说"当年没办法"。可当年她明明是有办法的——她有办法扔下我,有办法一走了之,有办法二十三年不闻不问。如今她老了、病了、走投无路了,才想起她还有我这么个女儿。
"你现在在哪?"我握着手机,问。
"妈……妈在老家,住医院。"宋春兰哽咽着,"妈查出来是肺上的毛病,要做手术,要一大笔钱。妈这一辈子,就你一个孩子,你……你不能不管妈啊。"
我心头一凉,明白了。她回来,不是因为我,是因为她病了,缺钱,走投无路了。她想起我,不是想我这个女儿,而是因为我是她唯一能抓的救命稻草。
"妈,"我平静地说,"你先跟我说说,这些年你在哪,怎么过的。"
电话那头,宋春兰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她只说当年跟那男人去了南方,后来那男人又跑了,她一个人在外面打零工,也没攒下什么钱,老了落了一身病。说来说去,就一句话——她现在需要钱,需要我掏钱救她。
我坐在椅子上,沉默了很久。
挂掉电话后,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窗外暮色四合。二十三年,她扔下我的那二十三年,我在养母赵桂芬怀里长大,念书、考上大学、有了工作、有了自己的生活。而她在外面漂泊了二十三年,如今带着一身病回来,张口就要我掏钱。
她把我想得太容易了。她把那个被她抛弃的女儿,想得太容易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养母赵桂芬。那天晚上,养母坐在我屋里,拉着我的手,眼睛红红的:"小雨,她到底是你亲妈。你要是想帮她,妈不拦你。"
我握住养母布满老茧的手,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妈,在我心里,你才是我的亲妈。她扔下我的那二十三年,是你把我养大的。这些年,你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我供成了人。她要钱,我凭什么给她?她扔下我的时候,可想过我这个女儿?"
养母听了,眼泪也掉下来,只一个劲儿地说:"小雨,你别想太多,妈和你,只要你好好的就行。"
我扑进养母怀里,哭得说不出话。
宋春兰的病,拖不得。她几次三番打电话来,语气越来越急,到后来几乎是在哭求:"小雨,妈真的撑不住了,你救救妈吧,妈这辈子就指望你了。"
我听出她的哀求,可我心里始终硬着一块。不是我不心疼人,是我想起那个清晨的背影,想起那二十三年,心里那道坎,怎么都迈不过去。我养母把我养大,她的恩情我一辈子还不完;而她宋春兰,除了给了我一条命,什么都没给过我——连一个完整的童年都没给过我。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宋春兰当年那个男人的远房亲戚打来的。那亲戚跟我们家沾点亲,说漏了嘴:"小雨啊,你那个亲妈,你可别太心软。当年她是嫌你爸穷,才跟人跑的。她在外面过得挺好的,前些年还跟人合伙开了个小饭馆,攒了些钱。这回生病,是想找你要钱,你可得多留个心眼,别让她把你这几年挣的辛苦钱都掏空了。"
我握着手机,心里最后那点犹豫,也烟消云散了。
原来,她不是走投无路。她只是老了、病了,舍不得动自己攒的那点钱,就想着从我这个二十三年没见的女儿身上,再榨一笔。她嘴上说"妈这辈子就指望你了",可骨子里,她从头到尾,都没把我这个女儿,放在她心里过。
我彻底死了那条心。
宋春兰再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平静地告诉她:"妈,你当年扔下我的那二十三年,是养母把我养大的。她的恩情,我一辈子记着,也一辈子还。你生了我,我谢谢你;可你现在病了,找我要钱,我拿不出,也不会拿。你自己攒的钱,该用就用,别指望从我这儿再掏一分。"
电话那头,宋春兰的声音一下子尖锐起来:"小雨!你怎么这么没良心!我是你亲妈!你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你不养我,天打雷劈!"
"良心?"我淡淡地笑了,"妈,你扔下我的那二十三年,可有想过我这个女儿?你十月怀胎生了我,可你头也不回地走了。养我的是谁?是赵桂芬。她供我念书,把我养大成人。你要钱,去找那个当年带你走的男人要,别来找我。"
宋春兰在电话那头哭骂着,声音又尖又难听。我没有再听,直接挂断了电话,把她拉进了黑名单。
那一刻,我心里既平静,又悲凉。
我知道,从今往后,我和那个叫宋春兰的女人,缘分算是彻底尽了。她生了我,可她从未做过我的母亲;真正把我当女儿疼的,是那个深夜里给我掖被角的养母,是那个雨天背着我上学的养母。
我养母赵桂芬如今已经六十多岁了。去年她腰不好,我请了假回家照顾她,给她捏腰捶背;她眼神不好,我给她配了老花镜,买她爱吃的点心。我看着她和街坊邻居一起坐在巷口晒太阳、笑呵呵的样子,心里觉得踏实。
我工作以后,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自己省着花,也要让她过得好一点。养母总说:"小雨,你自己留着花,别老惦记家里。"我总是笑着摇头:"妈,你把我养这么大,现在轮到我孝顺你了。"
那段被宋春兰搅得心神不宁的日子过去以后,我回了趟老家。养母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我回来,笑得满脸褶子,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问我在外面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
我坐在她身边,闻着院子里泥土和草木的气息,心里忽然特别安宁。
我忽然明白,"血浓于水"这四个字,未必总是对的。真正的亲情,从来不是靠一管血、一段血缘维系的,而是靠一日一日的陪伴,一年一年的付出,一点一点,把彼此揉进心里。
宋春兰给了我生命,可养母给了我活着的样子——她教会我爱,教会我担当,教会我什么是真正的家。
那天傍晚,我陪养母吃了晚饭。养母端上一盘红烧肉,是特意为我做的。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忽然就红了眼眶。我低头扒着饭,轻声说:"妈,这辈子,有你这个妈,是我最大的福气。"
养母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眼角有泪光。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像小时候一样:"傻丫头,说这些干啥。你永远是妈的闺女。"
夕阳透过窗子照进来,暖融融的。我坐在她身边,心里踏实而安定。
至于那个叫宋春兰的女人——我挂掉电话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我知道她还在四处想办法凑钱,也知道她或许在恨我这个"没良心"的女儿。可我不后悔。
因为在我心里,我的天,是赵桂芬撑起来的。是她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把我抱回家,用二十多年的陪伴和疼爱,把我养成了今天的样子。
那个生我却抛弃我的女人,对不起,你的钱,我一分也不会出。因为我的妈,早就换人了。
这道坎,我没有迈。不是迈不过去,是不想迈。
原谅,从来不是靠一句"我生了你"就能换来的。那得靠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真心,才配得上。
#情感故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