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0月12日晚间,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报案事项进展暨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此前报案的2023年离职人员黄某刑事案件拿到生效刑事判决书,黄某被判三项罪名成立,涉案合计约1139万余元,公司相关损失已得到弥补,本次判决预计将对2026年度损益带来约2636万元正面影响,最终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披露,金龙机电经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已离职的一名相关人员黄某在其任职期间存在职务侵占嫌疑。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202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东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2026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黄某相关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决认定黄某等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数额超过50万元,黄某的职务侵占数额为约729万元,黄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造成上市公司的损失超过360万元,前述三项金额约1139万余元。
关于本案的退赔问题,东莞市兴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给被害单位的借款本金3200万元为黄某筹集,该借款除了折抵涉案退赔外,剩余款项作为补偿款给被害单位。因此,鉴于被害单位的损失已得到弥补,法院不再另行责令黄某等人承担退赔责任。
业绩方面,金龙机电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同比下降2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6.99万元,同比下降65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36.05万元,同比下降243.96%。
金龙机电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曾用名温州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金龙科技园。企业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汽车配件等制造业领域,对外投资涵盖实业、房地产、酒店管理及进出口业务。
金龙控股集团前身为乐清市无线电元件二厂,2001年正式成立集团公司。2015年投入4150万元升级生产设备,实现“机器换人”。其核心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成为温州地区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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