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政协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昌升宣布自治区政协党组主要领导同志任免职的决定并讲话。

西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

胡昌升指出,这次自治区政协党组主要领导同志的调整,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党组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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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录春(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学学士。

何录春曾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湖南省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贵港市委书记,贵港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2023年1月,何录春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24年12月,何录春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此前,今年10月8日上午,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胡昌升主持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任职的决定。

中央批准:何录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内容来源:海运仓内参综合自西藏日报微信公众号等 整理: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