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婚董事长生下龙凤胎,男方否认亲子关系,法院给出最终结论

很多人看这类新闻,第一反应就是唏嘘。

成年人的感情选择,一旦牵扯孩子,最后往往一地鸡毛。

江苏一名女子,在2021年11月认识了已婚董事长张博。

二人交往之后,女子生下一对龙凤胎。

可孩子出生之后,张博却否认自己和孩子存在血缘关系。

无奈之下,女子做了DNA亲子鉴定,拿着证据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张博和两个孩子存在亲子关系。

案件上诉之后,二审维持原判,这份亲子关系得到法律确认。

一、为什么明明有DNA鉴定,男方一开始却拒不认亲?

很多网友不解,DNA检测摆在眼前,为什么还要打官司?

站在男方角度,承认亲子关系,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认定亲子关系,作为生父,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这笔开销不是短期小钱,要持续承担十几年。

再加上男方本身有婚姻,这件事也会影响他的家庭和名誉。

所以一开始,张博选择否认亲子关系,拒绝承担责任。

而对于这位母亲来说,起诉的核心诉求,是为两个孩子争取权益。

孩子是无辜的,不管父母之间是什么关系,生父都要尽抚养义务。

法院审理案件,看的不是感情对错,而是法律证据。

DNA鉴定报告,就是亲子关系最核心、最有力的证据。

两级法院都采信鉴定结果,确认了血缘上的亲子关系。

二、划重点:非婚生子女,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

不少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婚外生的孩子不受法律保护。

这里要讲清楚一条很重要的法律规定。

在法律眼里,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完全同等的权利。

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孩子就低人一等。

不管父母是不是夫妻,只要确认是亲生父母,就要履行抚养义务。

生父不能以“没有结婚”“婚外关系”为借口,逃避抚养责任。

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也要分清两件事:

法律保护的是孩子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认可婚外的交往行为。

成年人违背婚姻忠诚的行为,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

法律保护孩子,不等于认可成年人这段不正当的关系。

三、这件事里,三方各自要面对的现实代价

第一,两个孩子。

血缘关系被确认,意味着生父需要承担抚养费。

经济上有了保障,但是孩子从小就要面对特殊的成长环境。

父母之间的纠纷、外界的议论,都会给成长带来影响。

孩子是这段成年人纠葛里面,最无辜的受害者。

第二,这位母亲。

想要给孩子争取权益,不得不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

打官司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要承受舆论压力。

当初的感情选择,最后变成一场耗时耗力的官司。

第三,这位已婚董事长。

亲子官司败诉,就要承担龙凤胎的抚养费用。

同时这段关系,也会冲击他现有的婚姻与家庭。

他需要承担抚养费,这是法定责任,不能逃避。

婚姻里面的过错,后续原配也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普通人要读懂:感情和责任,不能分开

很多人看待这类新闻,很容易简单站队,单纯去指责某一方。

但抛开情绪,这件事给所有人的启示,是责任二字。

成年人在发展亲密关系前,一定要看清对方的婚姻状态。

明知对方已婚,继续交往,本身就会陷入复杂的矛盾之中。

一时的感情纠葛,一旦生下孩子,后续几十年的责任躲不开。

感情可以结束,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没有办法取消。

血缘关系一旦形成,法律上的责任就会一直存在。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可以事后否认、逃避责任。

DNA鉴定、法律诉讼,都可以还原事实,保障孩子的权利。

五、还要分清两个容易混淆的法律误区

误区一:不认孩子,就不用给钱。

不对。只要法院确认亲子关系,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冻结账户、强制执行。

误区二:确认亲子关系,女方就能分到男方的财产。

不是。女方和男方没有婚姻关系,本身没有继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只有孩子,享有对生父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六、最后小结

女子与已婚董事长交往,生下龙凤胎,男方否认亲子关系。

女子提交DNA鉴定起诉,一审、二审都认定双方存在亲子关系。

法律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生父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保护孩子的权益,但并不认可婚外交往行为。

成年人在感情中,不能只考虑一时情绪,更要预判背后沉甸甸的责任。

一旦有了孩子,所有责任都无法轻易逃避。

想问大家,你怎么看这件事?你觉得成年人在开始一段感情前,最该考虑的是什么?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