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信用上海行政许可信息显示,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的章程与合伙协议同时变更事项已正式通过行政审批,获得相关准予许可文书。此次许可的落地,意味着该律所的内部治理规则调整完成了法定备案流程,后续可按照更新后的章程与合伙协议开展日常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本次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完整覆盖了主体资质、审批流程、效力范围等全维度关键内容,为行业监管及公众查询相关律所的合规变更情况提供了权威公开依据。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 许可决定书文号沪司审字(2026)11287号 许可文书名称关于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变更许可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许可类别其他-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 许可决定日期2026年10月16日 许可有效期2026-10-16 至 2099年12月31日 许可内容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沪司审字(2026)11287号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我们于2026年10月12日受理你(你单位)向浦东新区司法局提出的律师事务所变更许可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4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特此告知。(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026年10月16日 许可作出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50024562394 信息来源单位浦东新区司法局

从本次公示的许可具体内容来看,本次获得许可的主体为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对应的许可文书号为沪司审字(2026)11287号,许可类别为其他类别的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许可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该律所此前于2026年10月12日向浦东新区司法局提交了律师事务所变更许可的相关申请及材料,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应的相关法定要求,最终由浦东新区司法局作出准予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许可有效期从2026年10月16日延续至2099年12月31日。按照许可文书要求,该律所需在收到决定书的1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许可作出机关领取更新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点评分析

上海观驰律师事务所本次章程与合伙协议同步变更顺利通过法定审批,完成合规备案,后续可依新规开展内部运营管理。本次公示的许可信息维度完整、效力权威,既为律所后续规范运营筑牢制度基础,也为行业监管及公众查询其合规变更情况提供了公开可信的官方依据。